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村务公开栏广泛宣传低保条例,并指定专职人员为群众排疑解惑、提供咨询,使广大群众了解低保政策,明白审批程序。二是各乡镇、村委会对申请人严格把关,通过走访座谈、入户核查、召开低保对象评议会核定无误后正式上报。三是将拟享受低保人员名单在街道显要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疑义的,及时调查处理,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2008年以来,对全县20848名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复核认定,退出不符合规定的135人,新加入145人。四是实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低保对象凭存折可直接到信用社领取低保金,确保了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和资金安全运行。五是严格追究在低保工作中违法违纪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政纪处分。
鹤壁市政府法制办 姜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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