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召开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征求意见会,倾听来自基层的声音。
为了把《平顶山市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和《平顶山市2009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制定的更为科学、务实,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得以在平顶山全面落实,平顶山市政府法制办于2009年2月20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十个县市区和市直十个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的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平顶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袁翠竹宣读了《工作意见》和《工作要点》,请与会代表发表意见,共商大计。参加会议的同志就《工作意见》和《工作要点》的内容及颁发规格形式提出了切实可行性的建设性意见。市公安局提出要把学法培训制度化,以免在实际操作中流于形式,培训的内容要和实际相结合,明确培训时间;市计生委提出要把领导学法放在首位,对科级以上领导学法可以和市委党校联合培训的方法,宝丰县、汝州市先后提出要明确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条件和标准,与宣传部等联合举办培训班集中对各级领导干部普法。
袁主任对各位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对大家提出的意见会认真考虑,予以采纳,就如何在2009年贯彻落实好领导在政府常务会上学法、各级法制机构的工作经费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问题与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并要求与会人员回去后向主管领导汇报后,再提出更多的意见,并及时反馈到平顶山市法制办,使平顶山2009年的《工作要点》和《工作意见》更为具体、科学、务实。
平顶山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