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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依法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 助推商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
Http://law.shangdu.com/gov 2009-3-10 8:52:15 作者: 来源: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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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地区联席会议以来,商丘市在省人口计生委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创新为手段,以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为目标,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努力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加大区域协作力度,有力地推动了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为构建法治计生、平安计生、和谐计生奠定了坚实、牢固的基础。 一、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为率先实现人口计生部门工作法治化这一目标,2006年3月,商丘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新机制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的意见》,梳理执法依据,清理执法主体,确定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标准,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十五项工作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与市人口计生委、县(市)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签订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责任书》,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科室签订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书》,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法不依、执法过当、执法不公或违法侵权行为,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发现乱收费、乱罚款、行政侵权和恶性案件的乡(镇)办事处实行“一票否决”(2006年与市纠风办联合下发《关于坚决制止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通知》),从而初步形成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为保证 “执法权力”的有效性、权威性、科学性,商丘市建立了计划生育执法依据动态清理机制。开展了“四项清理”:一是清理执法依据。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所依赖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是仍在生效的,已失效的不能继续成为执法依据;对违背法律法规或者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规范性文件、标语、版面、口号等一律取缔。二是清理执法主体。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确定行政执法主体,坚决纠正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机构和人员的行使执法职权。三是清理行政执法程序。优化办事程序,体现高效便民,能够简化的程序,一律简化,能够合并的程序,一律合并,繁杂而能够取消的程序,一律取消。四是清理行政收费项目。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各级所设定的不合理费项目,一律予以清理。通过清理清查,认定计划生育执法行为2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项,行政征收、处罚事项19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7项,梳理行政执法依据28项,取缔部门不规范性文件8个,取缔不合理收费项目2项。 二、建立利益导向新机制,认真落实奖惩政策 一是逐步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抚力度。经过几年的积极探索,商丘市初步建立了“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监督考核”的利益导向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指挥协调、资金投入、资源整合和监督考核“四大保障体系”,启动了奖优工程、救助工程、帮扶工程、育才工程“四大工程”。在法定奖励费的落实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采取每年第一季度一次性发放全年的方式;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金、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和政策内双女绝育家庭的一次性奖励、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等采取集中兑现的形式,全面推行“四权分离”制度;确立了“9.2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节,每年都要大张旗鼓表彰一批模范计划生育家庭。在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上,坚持以“小康工程示范基地”为载体,采取“一帮一”形式,选准一项致富项目,每户给予不少于1000元的启动资金。在优惠政策的落实上,市、县、乡三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和部门优势,与国家惠民政策衔接,梳理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优惠政策137项,并以政府名义印制成《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优惠政策手册》发放到户,媒体公布,社会监督,目标管理,重点保障。同时紧紧结合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充分挖掘、梳理、开发、利用村级资源,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 二是逐步加大社会抚养费规范征收力度。商丘市从2004年以来,连续三年把开展规范社抚费征收管理专项活动作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的载体,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专项活动。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坚持“依法纪、重程序、细操作、严追究”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专项活动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完善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一三五”工作机制和“三四七一”工作要求。(“一三五”工作机制:即明确一个执法主体,坚持三项审核,确保五个到位。“三四七一”工作要求:即做到三项清楚,实现四个规范,坚持“七个严禁”,提高即提高征收到位率)该市通过近三年的专项治理,实现了“三高两低一促进”:即干部群众政策知晓率明显提高,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正确执法的积极性、自觉性明显提高,广大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执法人员违规执法的现象明显降低,群众上访量明显降低,有力地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稳步健康持续开展。 三、规范便民维权新秩序,依法维护群众权益 2005年3月份,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抓好以“依法行政、依法服务、高效便民、奖励少生、主动关爱”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确立所有国优县、省优县和五个一类县区为计划生育便民维权试点,做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各试点县(市)区进一步畅通便民维权渠道,规范便民维权程序,拓宽便民维权范围,认真解决广大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维权案件和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006年4月,在柘城县召开全市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工作现场会,确立了全市“依法维权、三零服务、高效便民、利益引导”的“十六字”工作模式。其中“依法维权”体现在“三化”上,即依法行政程序化、维权监督公开化、执行政策诚信化;“三零服务”体现在“三零”上,即优质服务零距离、技术服务零收费、维权服务零投诉;“高效便民”体现在“三到”上,即定点服务到位、定时服务到家、热线服务到人;“利益引导”体现在“三到位”上,即政策资源整合到位、奖励政策落实到位、主动关爱服务到位。这一经验在全市得到大力推广,2007年以来,全市县乡便民维权中心共接待群众2121人,电话2624起,其中政策咨询2856起,维护合法权益233件,解决困难问题899件,法律咨询223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对人访、电话访所反映的问题,都能够及时、迅速、有效的解决。据《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群众反馈意见单》分析统计,群众对办理结果满意度达到98.6%。 四、平抑出生人口性别,加大标本兼治力度 为强化领导责任,商丘市委、市政府进调整加强了高规格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商丘市政府副秘书长何振岭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纪检、宣传、公安、卫生、药监、人口计生部门组成联合办公室。商丘市委、市政府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过程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实行平时监控调研和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单项评估和综合考核相结合、工作过程考核和工作结果考核相结合,全面落实工作奖惩。今年来,全市共投入1600余万元,约占计划生育事业费总投入的百分之十,专项用于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一)开展全员培训,提升政策水平。一是该市把7月、8月定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月,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两禁”条例》的热潮,相继开展了“高规格、大规模、多层次、全方位” 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宣传培训活动。通过在广播、电视、报刊开办专题栏目、反复播放滚动字幕进行媒体宣传;通过制作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举办版面展览、刷写墙标、悬挂横幅、建设生育文化长廊进行环境宣传;通过乡村人口学校培训、开设便民服务大厅、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宣传品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法规进社区”活动、纳入组织部门对基层党员远程教育内容进行便民宣传;通过“双节”、“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等节日宣传形式开展集中宣传。二是多层次举办党政主要领导、县乡两级副科级以上干部、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村管员、医疗保健机构(包括个体诊所、零售药店)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终止妊娠药品批发部门从业人员培训班(公安、卫生、药监部门“一把手”在培训班上表态发言)。据统计,全市参加培训人员3.4万多人(次)。三是为确保培训效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和河南省〈“两禁”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在人口计生、卫生、药监系统内部层层选拔,组成9个代表队,于8月16日举行全市总决赛。市性别比治理领导组办公室于8月29日至9月2日组织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公安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县(市)区宣传培训的质量进行了全面验收评估,并分别对人口计生、卫生、药监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抽查考试。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两非”。一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意见》,规定:各县(市)区每年打击“两非”的案件数量不少于总人口的万分之一,其中卫生部门全年不少于总人口的万分之零点五;药监部门每年查处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案件不少于总人口的万分之零点三;与外省交界的乡镇每季度向对方至少提交一起“两非”信息。二是各县(市)区把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将打击“两非”的任务量、查处非法经销药品的案件量分解到卫生、药监部门,把信息的提供量、案源的发现量、孕情消失倒查量分解到各乡(镇)办事处,并制定了严密的监督评估措施。三是各级党委政府与相关部门、乡镇办事处专门签订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完成任务量少、治理效果差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分别采取电视曝光、领导谈话、写出检查、大会表态等措施;对完成任务量多,治理效果好的单位和相关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并授予《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先进单位》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通过以上措施,相关部门参与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变被动配合为主动参与,变消极应付为积极工作,查办案件总量明显上升。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性别比案件310起,处理相关责任人员316人,没收B超63台、终止妊娠药品1086盒,手术器械212台(件),罚款151万元;查处违规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机构52家,处理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药店67家,取缔非法个体诊所38个,吊销执业许可证27个。其中群众举报案件86例,支付奖励金额7.84万元;通过孕情消失倒查95起案件,处理“三包”责任人员126人,处理其他责任人员18人,注销二孩生育证76个;与外省交界地区提交信息56起,联合查处43起“两非”案件。 五、构建协作平台,促进发展共赢 自2000年以来,商丘市以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地区依法行政协作联席会议为契机,本着“清理清查联手,行政执法联合,打击‘两非’联动,信息交流联通,定期沟通联谊,协作发展共赢”的指导思想,逐步加大了区域协作治理力度。 (一)加强区域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该市就区域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多次与交界地区召开联席会议,与山东的济宁、江苏的徐州、安徽的宿州、亳州等签订了《流动人口户籍地与现居住地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对流入人口实行“一牌一证两合同、一月一查两清理”管理,并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把发现的流动人口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沟通。公安、工商、民政、劳动、人口计生等部门联合办公,为流动人口提供证件办理、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困难帮助、权益维护等“一站式”、“全方位”服务。 (二)建立经常性联席制度。一是全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成立了依法行政协作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交界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协作治理工作,并明确专人,具体承办联络和协调事务。二是该市全市与安徽、山东交界的6个县(市)区、35个乡镇,与周口、开封交界的3个县、12个乡镇,与对方签定了协管协议,相互建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协作区,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今年以来,我市分别与山东的济宁市、江苏的徐州市、安徽的宿州市、亳州市联合开展了三次“交界地区协作周活动”“性别比治理巡回观摩活动”“联合专项治理活动”。 (三)联合执法办案。该市与相邻地区建立了定期清理清查和联席查办案件制度。对交界地区的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底数、人口出生底数、政策外怀孕对象底数、各类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底数、流动人口等底数、查违法生育底数、已婚待孕妇女底数、符合政策现孕妇女底数进行定期清理清查。同时,针对一些案件线索模糊,当事人和违法行为人分属不同地域,调查难度大等问题,我市与案源发现地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的办法,共同参与立案调查,使这类“难案”得到查证落实。对对方提交的案件,进行认真分析,制定查处方案,逐一调查落实,定期赴移交方反馈案件查处情况,做到件件有结果,以此增强与交界地区协作的诚信度,为不断扩大案源奠定基础。
商丘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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