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政府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筹处理好发展“第一要务”和稳定“第一责任”的关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有效的措施,深入分析信访热点问题和矛盾纠纷隐患,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复议工作,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采取便民利民措施,完善接待制度,扩大法制宣传,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审理组织改革,探索建立专门合议庭(复议承办人)制度,分别负责不同部门法范围内的行政争议审理。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坚持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该变更的坚决予以变更,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积极探索和建立经常性的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开设网上投诉专栏、聘请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员、暗访与现场监督相结合等形式,拓展监督渠道,转变监督方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划分、追究方式、追究程序等具体事项,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公正执法能力和水平。实行行政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拟上岗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的授予其行政执法资格、上岗行政执法。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提高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鹤壁市政府法制办 姜行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