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红 实习生 葛晓燕 雷秀红)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规章和“红头文件”出台后,在实际执行中效果如何?其中的制度设计合不合理、内容有没有针对性、规定的条款操作性强不强?昨日从省政府法制办传来消息,今年,我省将积极探索建立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成本效益分析制度,选择社会普遍关注、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立法项目开展评估。
专家介绍,在国外法治发达国家,立法后评估是立法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对提高立法质量、保障立法实施效果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关注的是立法中的制度设计合不合理、立法内容有没有针对性、规定的条款操作性强不强以及立法的实施效果好不好等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评估,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把握实际运行状况,对规章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或废止,提供客观依据。
今年,省政府法制办将积极探索建立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将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选择社会普遍关注、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立法项目开展评估。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各级各部门政府法制机构可以选择1至2件已实施一年以上的规章或者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效果评估,分析规律,找准问题,提高水平。
另外,今年,省政府法制办将继续选择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听证,并建立健全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情况说明制度,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收和采纳,真正使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集中民意、反映民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