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经营信息享有知情权。知情权是股东行使其他股东权利的基础。股东只有真正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相关财务信息、公司所处的外部市场情况,才能正确、充分行使表决权、选任权、提案权、监督权,才能准确判断出自己投入资本的安全性。
股东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享有知情权,不是说股东对公司的所有信息,所有事务都要事无巨细统统知晓,股东知情权主要限于公司应保证股东能够完全及时地了解到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对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这些信息通常记录在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章程、财务报告、会计帐册,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中。
股东的知情权具体表现为: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及及变更情况;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知道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对股东知情权的具体内容、权利行使程序、权利限制、权利救济作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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