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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对格式条款提供方的限制

2010-10-11 11:43:10   来源:   编辑:
 

合同法为了保护弱者,维护法律的公平,对格式合同条款的提供方作了四方面的限制:

(一)格式条款提供方有提示和说明的义务;

(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无效;

(三)争议时应作出有利于对方的解释;

(四)标准条款和非标准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标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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