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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留老板大量客户,网络交易员被判赔偿八万元

2010-8-3 22:43:58   来源: 郑州法院网  编辑:
 

    夫妻二人在淘宝网上注册网店销售图书,并聘用了网络交易员,但没有想到的是,网络交易员竟然暗地里注册了另一个网店,截留老板的大量客户。7月20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网络交易员被判赔偿8万元。

    截留老板客户被判赔偿

    2008年5月,何占甫(化名)夫妇在淘宝网上注册成立网店,进行图书销售交易。由于不懂网络他们聘用马占涛(化名)负责网络销售,并让马占涛写了一份不得损害他们利益的保证书,起初生意还算不错,然而,令他们不解的是,几个月后,网络销售业绩却是每况愈下,他们哪里知道,见网络销售书籍有利可图,马占涛暗地里于2008年10月18日,也在淘宝网上注册成立了自己的网店,同样进行图书销售交易,并于网店注册当天就截留了老板的一笔交易,此后的马占涛开始大量地截留老板的生意,从一笔交易开始至2009年7月3日,马占涛在自己网店进行图书买入卖出交易额为27万余元,其中从何占甫网店买入交易额为23万余元,被告共计卖出交易额为33万余元,获取利润为5万余元。

    一直蒙在鼓里的何占甫最终还是发现了马占涛的侵权行为,经协商无果后将马占涛告上法庭,一审法院遂作出判决,马占涛赔偿何占甫各种损失8万元。没想到接到判决后双方竟然双双提起上诉。

    法庭激辩侵权人网店是否关闭

    何占甫诉称,马占涛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一审法院应判令其关闭网店,停止侵权行为。马占涛违反法律关于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所得的销售利润10万元应归他们夫妇所有。并请求二审法院依法关闭马占涛在淘宝网上注册的网店。

    马占涛辩称,何占甫夫妇请求关闭自己注册的网店缺乏法律依据。同时诉称,原判判令自己赔偿8万元没有事实依据。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改判,驳回何占甫的诉讼请求。

    二人上诉双双被驳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马占涛在被何占甫雇佣期间,又自营与何占甫网店同类业务的网店,并关闭何占甫网店与客户的交易,重新给客户自己网店的链接网址,将客户转移至自己网店进行交易,其侵权行为造成何占甫网店客户流失、交易量下降、利润减少,侵害了何占甫的合法财产权利,马占涛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均证明,马占涛网店自2008年10月18日开店至2009年7月3日,共盈利5万余元。此外,卖家信用等级与交易量密切相关,马占涛的侵权行为还造成何占甫网店客户流失、交易量下降、卖家信用等级相对不高等无形损失,原审综合考虑,酌定判令马占涛赔偿何占甫经济损失8万元并无不当。

    关于马占涛注册的网店是否应关闭的问题。原审已判令马占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马占涛也于2009年7月3日不再管理何占甫网店,双方当事人之间也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约定马占涛离开后的竞业限制期限,要求马占涛关闭网店依据不足,故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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