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注册
商都法律网首页 法律贴吧 法律导航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法规 案例 文书 常识 咨询
本站首页 行业新闻 公司合同 买卖合同 法律顾问 建设工程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 借款担保合同 租赁合同
最新法律咨询
·房屋占地问题
·这样算不算骚扰??
·给个说法
·领养条件
·通风与透光
·我们十多个学生该怎嘛办???
·我们十多个学生该怎嘛办???
·股东会决议
律师文集
· 银行承兑汇票如何转让才合法有效
· 公司章程——预防和化解公司僵局的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优先受偿权
· 股东知情权
· 警惕QQ中奖信息
· 民间借贷中的复利是否能得到保护
· 银行卡资金被盗取,银行是否应承担
· 违反设立公司出资协议虚假出资的责
合同文书
· 工艺品销售合同
· 资产重组协议
· 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 分公司(办事处)设立和运营协议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 对外承包项目借款合同
· 二手车买卖合同
 
  当前位置:主页 > 行业新闻 > 浏览  

买房仓促 签合同付定金才知是阁楼

2010-9-15 11:18:39   来源:   编辑:
 
 导言:俗语云:心急吃不到热豆腐,某市区的张女士因一时心急“看走了眼”,本以为自己找对了房子,结果心急签了合同,付了2万元定金后,才发现原来自己买了个阁楼。9月5日,张女士拿回了其中1.5万元的定金,叹息花5000元买了个教训。

  据张女士介绍,今年8月7日上午,她和丈夫到市区文景苑看房。“当时看了房子后,我老公就怀疑那是阁楼了,后来问了带我们看房子的人,她说阁楼不是这个样子的,然后带我们去看了她家的阁楼,我们发现她家的阁楼跟我们看的确实不太一样,于是我跟丈夫就打消了这个疑虑。”由于对该房较为满意,张女士和丈夫当天就签了合同,并交了2万元定金。“第二天我朋友来看我的房子,告诉我这是阁楼,当时我就吓坏了。”张女士说,她认为房产公司有故意欺瞒的行为。

  随后,记者联系了给张女士推荐这套房子的姜某,姜某说当时自己并没有亲自带张女士看房子,也没有被问及该套房子是否是阁楼,他说:“房子是他们看过的,买与不买也是他们自己决定的。”

  最后经过多方协商,张女士拿回了1.5万元定金。张女士很后悔自己白白花了5000元,只买到了一个教训。她说:“因为我们不懂正房与阁楼的区别,加上买房子太仓促了,没考虑到位,希望买房的人一定要吸取这个教训。

  相关知识:对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必须要注意以下三点:

  1.可撤销合同中,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主要是误解方或者受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中,则只有受损害方当事人才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2.撤销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

  3.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并非一定要求撤销合同,他也可以要求对合同进行变更。

 
 
  最新添加的信息  
商都法律网 运营维护:河南时刻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691826
律信通服务专线: (0371)63691828 63691829 63691830
地区加盟专线:(0371)66114488 61598944 63691827
传真:(0371)63691826 邮箱:371law@163.com
Copyright (C) 2007商都,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