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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目标制定的依据和实现的措施

2010-9-19 11:22:33   来源:   编辑:
 
  医改制定的目标是: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和提高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是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的重要途径。医改制定的目标既考虑了群众的实际需求,也考虑了各方面条件的可能。目前,我国基本建立了针对不同人群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针对特殊困难人群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也已逐步完善。考虑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行的是自愿参保,在政府举办的社会医疗保险外还有各类商业医疗保险,因此现在提出实现90%以上的参保率是符合实际的。实际上,发达国家的参保率也难以达到100%。
    为了实现医改制定的目标,《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下医改实施措施:(1)用两年左右时间,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2)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3)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4)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
    以上实施措施是根据医改制定的目标而提出的,每项措施都聚友很强的针对性,这对实现医改制定的目标起到了很大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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