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 与 合 同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赠送权益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财产(包括婚前、婚后财产)及产生的权益的50%赠送给乙方,具体财产清单见附件(附件可随情况变化相应调整)。
第二条 由于甲方股权投资等相关权益的转让受公司法等相关法规的限制,甲方仅将其股权投资收益的一半赠与乙方,乙方不得就甲方的股权投资向公司主张权利或要求办理变更。股权投资收益的支付时间、方式、金额等由甲方确定。
第三条 乙方接受赠与后应该履行如下义务:乙方应与其配偶在婚前订立财产约定协议,确认甲方赠与的所有财产及其权益为乙方个人所有,不能成为乙方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条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甲方在办理权益(股权除外)转移过程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随时有权撤销本协议中的赠与,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增加附件,其补充约定或附件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声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