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交通事故文书
中国法律网 > 交通事故法律 > 交通事故文书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郑州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状

中国法律网 来源: 2011-7-7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状

  原告:张##,男,19##年3月26日出生,汉族


  住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小区#楼##号


  电话:138########

  被告:林##,男,37岁,汉族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条##号


  电话:138########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元,二次手术费##万元,残疾器具费##元,护理费##元,伙食补助费##元,交通费##7元,营养费##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以上1~2项共计1#####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5年#月#日#时##分,原告与被告在北京市西城区###街4#号门前人行横道处发生交通事故。原告当时依法在人行横道内由北向南横过道路,被告则驾驶小型客车(车牌号:京H####)由东向西行驶并将原告撞倒,造成原告受伤,受伤后被送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进行抢救。原告被诊断为“##骨折、右锁骨骨折、头皮裂伤”,住院##天,出院后一周突然出现言语含混,多睡并难以唤醒,原告家属急送原告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救治。经诊断为“1、左额顶慢性硬膜下血肿;2、右锁骨骨折及左双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后”,住院##天。期间,被告支付过3000元后,就不再负担原告因伤所发生的费用。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作出的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由于被告的过错发生了此次交通事故,给无辜的原告带来了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判 原告的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0#年 月 日


上一条: ·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范本
下一条: · 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起诉
  最新交通事故文书: 
·太离谱!又出事了,海峡被临时封闭
·嵩山少林寺发声明!“向执法机关报案”
·养老金并轨进入倒计时,退休拿高工资会成为过去
·记者:国足还没出局别一天到晚鸣哀乐,没这些老
·乌克兰首都基辅遭俄军数枚“匕首”高超音速导弹
  最新交通事故咨询: 
·请输入咨询标题(0回复)
·交通事故咨询(0回复)
·倒车事故(0回复)
·精神损失费(1回复)
·刹车距离多少算超速?(1回复)
  郑州交通事故律师:   
全部交通事故律师>>
 
全部郑州律师>>
 
黄高伟律师
[河南郑州金水]
[13014527887]
[向我咨询]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文书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交通事故文书
最新
推荐
热点
 
  交通事故视频                    全部>>
善变的交通事故责任认
交通事故急救常识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原来是这样引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