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某、何某某诉称:2013年4月13日18时42分,其在京做生意的儿子与女友邓某横过铁路时,双双不幸被被告所属的某次列车撞死。原告认为,被告管理的该段铁路线系开放式铁道,没有设置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没有充分履行安全防护和警示义务,导致其子死亡后果的发生。并且,被告认定该事故系情侣违章造成,原告认为被告系推卸责任,依法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诉讼请求444794.03元。 6月9日11时,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此案,敬请关注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