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黄武将 曾炜 邓强) 由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唐永卫、唐辉亮等2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11项罪名的涉黑案件即“49”涉黑案8月12日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唐永卫等人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不断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在郴州城区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逐步形成了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为扩大势力,唐永卫将自己胞弟唐辉亮、唐梵量拉入团伙,并大肆纠集永兴籍无业人员充当“马仔”、“小弟”。通过实施一系列犯罪活动,从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初,形成了以被告人唐永卫、唐辉亮、唐梵量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以及非法插手他人经济纠纷、替人“了难”等违法犯罪活动,在郴州市城区和永兴鲤鱼塘镇等周边乡镇,欺压百姓,牟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两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社会发展秩序。 由于该案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预计庭审持续六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