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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

时间:2014-01-14 00:09来源: 作者:中国法律网 中国法律网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本台消息,《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日前发布。根据该《决定》,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300件被废止和宣布失效,467件继续有效,其中42件将作出修改。

  这次集中清理工作是中共中央于去年部署开展的,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前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这次中央发布《决定》,是第一阶段清理工作的重要成果。

  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在我们党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开展清理工作,重在解决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对于全面摸清党内法规制度家底,有效维护党内法规制度协调统一,加快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中央要求,凡废止、宣布失效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自《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依据。对需作修改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央办公厅要加强统筹协调,在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计划中作出安排,有计划、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对继续有效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完善制度实施后评估机制、督查机制、问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各项制度规定成为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中央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中央《决定》,抓紧清理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配套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作出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等相应处理。

  中央要求,第一阶段清理任务结束后,要抓紧组织实施第二阶段清理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狠抓落实,确保这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于2014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来源:央视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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