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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官司十年执行未果 市民往返法院200次很无奈

时间:2011-07-02 12:15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官司赢了,执行费也交了,一笔1.5万元的欠款,哈尔滨市民李正上竟索要了10年多的时间,而法院却一分钱也没执行回来。据李正上讲,他受到法院各部门的推诿,10年间他往返区、市两级法院不少于200次,光交通费等费用就花去了5000多元。9日,李正上将此事反映给东北网。

  事情经过很简单。1998年,李正上的父亲李明学借给朋友杨某1.5万元钱。事后,李明学多次索要未果,便一纸诉状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还款。经审理,哈尔滨市香坊区(原动力区)人民法院认为,李明学和杨某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李明学凭借杨某出具的欠据主张权利,应予支持。2000年11月6日,法院判决杨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偿还李明学借款1.5万元。判决书下达后,杨某没有上诉,判决生效。

  官司虽然赢了,但杨某却一直不给钱。无奈,2001年2月份,李明学向法院执行局交纳了450元的执行费用。李明学因身体原因,从2002年开始,他便让儿子李正上替他索要这笔欠款。

  2007年初,李明学因病去世。“杨某比我父亲岁数都大,今年都75岁了,他把我父亲都‘靠’死了。如果哪天杨某也去世了,那我这钱还管谁要去?”李正上说,对于杨某,他不想说什么,毕竟对方是位老人。但杨某是农业银行的退休工人,每月有稳定的退休金,执行局为什么不给执行呢?“我的执行费用都交了10年了,法院这是收钱不办事啊!”李正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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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张强 摄


    据李正上讲,他去法院至少有200次以上,到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去询问执行结果,甚至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访,但却总是无功而返,不是办案人不在,就是被各种理由搪塞。李正上告诉记者,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并没有将“为民服务”作为宗旨,每次去找人都特别困难。先得经过安检岗,并且要明确找谁,然后打电话让对方出来接。很多时候,他去一趟都见不到办案人,也见不到相关负责的领导。“我原本觉得这事儿很简单,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并且还有欠据和法院的判决。没想到的是,要钱这事儿竟然这么难!”李正上十分感慨。为了要回欠款,十余年间,李正上仅交通费等费用就花了5000多元。

  9日,记者来到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整个过程确实如李正上所说,记者先是通过一个安检门,并登记证件,明确找哪位工作人员。第二个关口则是打电话联系要找的人,如果对方不接电话,连办公区都进不去,负责人也找不到。2个多小时过去了,记者没有见到任何一位负责人。无奈,记者只好留下联系方式离开,等待对方联系。

  针对此事,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单立明认为,如果杨某有稳定的收入,他的退休金在维持基本生活以外,是完全有可供执行的部分。执行机构这么长时间不执行,李正上可向上一级执行机构反映此事。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如有正当理由不执行,应该下达《执行终止裁定书》;无正当理由,应予查封不查封,应予执行不执行,给李正上带来损失,应有的权益得不到维护,执行机构是负有责任的。

  东北网将进一步关注此事。(张强)


责任编辑:曹灵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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