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合肥1月28日电 通讯员殷萍 记者 李光明 近日,在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指控朱某非法经营罪的庭审现场,有两名警察出现在证人席上。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合肥市首例警察出庭作证的案件。 庐阳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某从事变相期货黄金交易涉嫌非法经营罪。本案争论的焦点在于朱某是否构成自首——是主动投案还是被布控抓获?警方的证言成为断案的关键证据。 原来5月4日上午10点多的时候,警察准备到朱某所在的公司布控对其实施抓捕,先由两名便衣到其公司了解情况及地形。朱某的一名同事恰好认出其中一个是警察,便打电话将情况告诉朱某。不久后,来到公司的朱某便被已经布控的警察抓获。朱某辩称,他是因为知道警察到公司来找他,所以才回公司,就是想来投案的。 那么事实到底是朱某知道警察没走所以来投案,还是以为警察已经走了回公司处理事务?出庭警察对法官、公诉人及辩护律师提出的问题一一予以答复。此案未当庭宣判。 长期以来,办案警察出庭作证的情况非常少。而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后,警察出庭作证必将逐渐成为常态,体现了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慎重。这也要求办案警察加大对出庭作证的应对,更好地提升庭审效果。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责任编辑:郑小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