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近年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全县工作大局,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该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连续四年在全市法院绩效考评中位居前三名。2007年以来,6人受到省委政法委表彰,15人受到省高院表彰,1人荣立个人一等功,15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7名个人、6个部门受到市中院表彰。涌现出了一等功荣立者执行局长许朝地等先进典型。 一是注重素质建设,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干警思想境界、职业操守、业务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狠抓“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加强法官理念建设,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幸福观。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干警以不同方式参加继续教育,2007年以来,共有106人次参加了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建立学习奖励机制,鼓励干警参加继续教育,有10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4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定期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审判工作专题研究、办案能手评选、优秀和瑕疵裁判文书评选展示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学习活动。大力加强信息调研宣传工作,2007年以来,共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和法制宣传文章8200余篇,达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以审判管理为着力点、以行为管理为支撑点,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注重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创新性、操作性、实效性,努力实现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与自我管理的常态化。注重制度建设的系统性。积极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各项管理措施,优化管理内容,改进管理方式,健全完善了以政治处为龙头的队伍管理和绩效考评机制,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龙头的审判质效管理机制,以办公室为龙头的司法政务管理和信息调研机制,形成了全方位的管理制度体系。注重制度建设的创新性。围绕中心工作,紧跟时代步伐,坚持制度创新,建立完善了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审判工作流程管理、服务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制度,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尤其是今年以来,以开展“制度创新年”为契机,狠抓制度的完善与创新。注重制度建设的操作性。每出台一项制度,都经过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环节,确保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不空不虚。每项制度都作细致的规定,确保有督促、有落实,责任明确,奖惩分明。注重制度建设的实效性。 三是注重机制创新,保障公正廉洁执法。狠抓审判工作体制的创新和完善,强化司法社会责任,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完善参与综治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刑事解教人员帮教活动,共同推进社会矫正工作。创新审判公开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强化公开理念,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范围,讲究公开效果,司法公开发生可喜变化。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选聘500名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人民陪审团成员库,根据审判工作需要,随机抽取其成员参审案件。截至目前,已有90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了案件审理。通过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和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司法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及时有效打击犯罪、化解纠纷起到积极作用。探索量刑规范化机制。大胆探索,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保障量刑的公开性和公正性,提高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2007年以来,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撤率均达97%以上。落实诉讼调解机制。2009年以来,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展巡回审判,累计巡回办案4416件。 四是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格局,将执行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考核范围,充分发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运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依靠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执行工作。从转变执行理念和提高干警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入手,着力扭转执行难的被动局面,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发挥执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加强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避免因当事人不了解情况而产生误解引起信访或不满。 五是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监督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各种监督机制的合力,以监督促公正。坚持依法纠错原则,既努力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效力,又及时改正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加强审判监督,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院党组完善了一整套案件质量监控机制,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廉政随案监督卡》等规定,将审判和执行部门作为重点部位,将立案、保全、审判程序中的财产评估、拍卖及执行款物的交付等列为重点环节,将群众信访数量多、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高、有违纪苗头等问题的审判人员作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完善政治学习日、公开公示、审判工作程序运行、谈话提示、考核考评等制度,加强教育管理和检查监督,积极预防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经过院党组组的不懈努力,全院干警的工作作风、审判作风和廉政建设水平有了显著的变化,广大干警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六是强化基层建设,改善办公办案条件。罗山县是省级贫困县,经济基础薄弱。2007年以前,该院所辖四个人民法庭一度破败不堪,严重制约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近年来,该院抓住国家投资改善基层政法部门基础设施的机遇,采取得力措施建设标准化人民法庭。目前,罗山法院下设的楠杆、周党、灵山、龙山四个人民法庭已于2009年全部建成并使用,办公大院整洁优美,审判法庭规范庄严,接待大厅宽敞明亮,审判设施完备齐全,无不展示着现代人民法庭的风采,彰显着法治的威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