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2011年以来,夏邑县法院认真贯彻《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重视档案工作,不断加大档案工作管理力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强化档案管理意识,使该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得到逐步提升。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档案管理体制。该院成立了以院长林运升为组长,以分管副院长吴善运为副组长,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文件,明确规定领导小组的职责。同时,院领导还经常深入档案室现场办公,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物力上优先保障。从而使该院的档案工作真正达到了组织上有保证,职责上有分工,日常工作有人问,出现困难有人管的工作要求。 二是强化业务规范,提高档案管理质量水平。该院将档案工作纳入每年度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了档案工作管理目标,明确档案工作责任制,并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同时每年都派档案员参加各种培训班,进行档案业务学习、指导,使档案管理有条不紊地推进。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档案利用效果。该院要求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增强服务意识,除了为本院领导和审判人员搞好服务外,还要为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以及当事人、律师查阅档案提供方便。有些案件几次通过查阅刑事卷宗,发现了重要线索,帮助了侦破案件,从而提高了档案利用效果和利用价值,使档案管理工作更上层楼。 四是认真履行有关保密工作规则,严格履行档案借阅程序、控制借阅范围、执行保密制度。相关单位或人员调卷、查阅必须凭介绍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严格按程序办理调、借阅审批手续,并明确还档日期,复印则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院长签批后,统一在该院的打印室复印,并由相关人员监督。实行“谁借档,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杜绝发生档案遗失或破损时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