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2011年12月23日,在舞钢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平贵的重视、关心下,经院民一庭法官们几番努力、耐心劝解,成功调解了一起历时八年、反复信访,涉及舞钢、南阳等地107名储户、诉讼金额达70多万元的邮政储蓄存款纠纷。 2000年10月至2002年10月,舞钢市尚店镇、南阳市方城县小史店等地107名储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舞钢市支行(原舞钢市邮电局王店邮电所储蓄专柜)存款173笔,存款本金651601元、利息126801元。存款到期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舞钢市支行以当时代办人李小赖突然不知去向,且涉嫌诈骗为由拒绝兑付储户存款。107名储户曾找过被告协商,但没有结果。于是107名原告找舞钢市尚店镇政府、舞钢市政府,也没有解决。后来通过信访渠道要求解决。后因种种原因,历时八年未有结果。 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原告于2011年11月20日向舞钢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责令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舞钢市支行、舞钢市邮政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给付原告到期存款本金651601元,存款利息126801元,因违约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按存款同期利率计算为126801元,三项合计905203元。针对此案的特殊性,院长李平贵非常重视,决定开辟绿色通道,督促有关部门快立、快审。李院长和主管副院长孙世峰多次从法、情、理的角度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晓明利害。12月23日,原告107名储户及家属乘坐5辆中巴车来到法院,情绪激动。带病坚持工作的民一庭庭长赵彩云和此案主审法官任书民冷静以对,首先稳定住大家的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然后,分头耐心做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并抓住纠纷关键点,有针对性的去调解。最后,经过法官们长达四个多个小时不辞劳累的工作,被告邮政局终于同意坐下来和广大储户协商,愿于2012年2月10日前支付原告存款本金651601元及利息70000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结束了这起长达八年的纷争。 签完协议后,广大储户长出一口气,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对法院的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纷纷表示:“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们主持公道,给了我们一个满意的结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