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夏邑县法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刑事案件审判力度,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震慑了犯罪。 一是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通过邀请上级法院法官授课、庭审观摩、案件研讨、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教育培训,着力培养刑事审判人员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及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等能力,促进了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二是提高刑事审判质效。加大刑事案件质量评查力度,主动分析和解决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案件质量;遵守诉讼时限规定,严格审批手续,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判后释疑和回访帮教制度,切实增强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加大刑附民案件调解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每一个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始终,积极做好被告人、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工作,使双方寻找利益的共同点,最终达成调解。同时建立刑附民案件调解激励机制,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率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纳入年终目标管理和考核奖励。 四是认真落实量刑规范化。坚持“三规范”即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规范量刑程序;规范控方的量刑建议和辩方的量刑申报权,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和量刑申报权的正当行使。 五是着力构建犯罪预防机制。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做到“庭前三见面”,即庭前审判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或单位有关负责人见面,向他们发放《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调查表》,为庭审前做好准备工作;庭审中积极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方针,促进了少年罪犯的改造自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