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乌鲁木齐2月19日电 记者 潘从武 实习生 王建英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新疆全区法院将工作重心放在基层,着力解决各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平安基层。 新疆高院提出,全区各级法院要完善司法便民举措,加强立案信访大厅标准化建设,在2012年达标率占74%的基础上,更好地落实导诉、答疑、诉前调解等便民制度,满足各族群众诉求。继续完善电话立案、预约开庭、巡回办案等便民措施,积极组织法院干警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厂矿企业、进街道社区、进农村牧区,送法到基层,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和基层平安建设。 本着司法服务便民利民和快捷高效、低成本原则,新疆高院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加强当前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的培训,引导办案人员尽快把握立法精神和价值取向,做好小额诉讼程序的实施工作,强化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力争在2013年,基层人民法院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高于70%。 新疆高院还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坚持在基层建立小额债务、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专门审判庭或合议庭,为各族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坚持巡回办案,努力发挥独具新疆特色的马背法庭、毡房法庭、巴扎(集市)法庭优势,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扎实推进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责任编辑:郑小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