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淇县法院以强化案件质量评查问责为切入点,采取六项措施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取得了案件质量提高、结案率提高、干警业务素质提升、人民满意率提高、涉法涉诉上访率降低的良好效果。 一是转变审监职能,规范监督程序。院里把案件质量监督作为一一号工程来抓,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希利亲自参与卷宗评查。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予以倾斜。民事诉讼法修订后,审监庭积极转变职能,由原来的事后监督转向事前、事中监督,变被动的纠错式监督为主动的、超前的、预防性的监督,先后制定了《案件评查暂行规定》及相关操作规程,《审判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等六项工作机制,从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予以规范。 二是探索监督方式,试行网络管理。以内部局域网为依托,加强对案件的网络跟踪监督管理,立案时即将相关信息录入法院案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归档每个环节实行全程网上监督管理,对审限进行全程监控,对即将到期的案件提前进行预警提示,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全程实施监督。对案件从立案、审限、庭审、执行、合议庭职能、法律文书质量等五个方面加强监督,将案件质量的动态监督管理贯穿于案件审理、执行的全过程。监察室通过经常性回访当事人,旁听开庭和列席合议庭评议案件等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检查监控。对审判、执行人员的收结案件数及结案率逐人逐月进行通报,将之纳入审判、执行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工作之中。 四是严格案件评查,切实找准问题。首先由各业务庭对本庭审结案件自行评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每月22日前将结案卷宗及自查报告报送审监庭。凡不按时报送的,给予通报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之后由审监庭对案件从实体到程序全面细致地进行全面评查,形成评查报告,对存在问题能够补正的卷宗,审监庭书面反馈业务庭,由业务庭3日内补正后送审监庭再次评查。最后,再由院领导根据各业务庭的结案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对案件随机抽查,在对个案检查的同时,对审监庭履职情况一并进行监督。 五是加大责任追究,提高监督效果。审监庭每月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限期整改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整改的,对责任单位实行绩效扣分和经济问责处罚,督促业务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是规范监督标准,注重成果转化。对评查、庭审考评及发改案件分析评议中发现的法律适用中的问题,及时组织审判业务庭庭长和资深法官进行研讨,形成指导性建议报审委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同时,将业务部门和干警每月所结案件进行逐案登记,将审结率、调解率、撤诉率、上诉率、巡回审判率、当月所结案件数、审理天数、审限情况、适用程序等内容评定出综合考评得分装入部门和干警业务档案,作为业务部门评先评优和干警个人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通过上述系列措施的层层落实,该院的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升。11月份通过对145起案件卷宗进行评查,平均得分98.6分,较上个月提高了2.1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