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乌鲁木齐2月15日电 记者 潘从武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去年以来,新疆全区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反规避执行新举措新思路,不断创新执行措施,完善执行信息系统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工作,推动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建设。依法惩处恶意规避执行的主体,共判处刑罚10人,拘留68人。 去年,乌市中院还建立了信用通告制度,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报送人民银行,纳入人民银行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降低其信用等级,以此限制被执行人以及相关人员的贷款、融资以及投资行为,联合人民银行,将乌鲁木齐泰安隆矿业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裴吉平等6名个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降低其信用等级。同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未限期申报财产或虚假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进行罚款,以捍卫法律权威。 同时,新疆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围绕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进执行公开,切实纠正违法执行和消极执行行为,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促进执行环境的改善。经过严格考评,去年确定全区63个法院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其中,麦盖提县人民法院启动“执行110”接警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凡是执行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可执行财产,15分钟内决定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目前当场执结案件已占接警案件的90%。玛纳斯县人民法院严格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实现了连续12年“零差错”,确保案款支付安全到位。木垒县人民法院采取措施抓好涉农案件执行工作,注重掌握被执行人的活动规律,摸准被执行人在不同时期的履行能力,充分利用外部有利条件,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责任编辑:郑小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