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 张驰 通讯员 刘秀敏 安娜 位于内蒙古西部的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在司法宣传中巧用“定、纳、训、联、传、贯”六字工作法,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撑。 该院“定”字当头,制定《信息宣传工作制度》,成立工作小组,将各庭室负责人、各人民法庭庭长确定为本庭室信息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制度兑现奖励惩处,并形成长效机制;“纳”字见落实,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全院年度目标责任状,同时把信息宣传任务下达、分解到各庭室,切实增强各庭室的工作责任感,提升干警信息水平;“训”做手段,以提高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素质为重点,积极派员参加相关培训,适时举办确有针对性的培训班,不断增强信息宣传队伍的活力;“联”字显创新,不断加强与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并借助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传”见效率:及时传达上级法院及旗委、政府的会议精神,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明确阶段性信息、宣传重点,紧紧围绕全区、全盟、全旗工作重点,切实为大局服务;“贯”字有决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将精简信息简报与提高信息简报质量相结合,将司法公开与增强舆论应对、引导能力相结合,努力宣传法院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所做的努力和贡献,最大限度发挥舆论“正能量”。 “司法宣传工作是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坚实平台,亦是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武器,六字宣传工作法我们将会长期坚持。”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建忠说。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责任编辑:郑小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