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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电线跳江难逃被刑拘 做贼只为去网吧睡觉

时间:2011-05-29 17:54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郑某向警方交代偷盗电缆的过程,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因偷盗电缆犯罪了。记者黄澄锋摄 郑某向警方交代偷盗电缆的过程,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因偷盗电缆犯罪了。记者黄澄锋摄

  “我偷电线去卖,只是想能在网吧睡个好觉。”17岁江西人郑某与同伙在西堤偷电线后跳江,并在珠江涵洞里与警方“躲猫猫”,随后逃脱(本报5月27日有详细报道)。昨日凌晨,警方在郑某睡觉的网吧将其抓获。文/记者陆建銮

  5月26日,两名嫌疑人偷电线后跳江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昨日凌晨,荔湾警方在西濠二马路一个网吧将嫌疑人郑某抓获,又在和平东路将嫌疑人翁某抓获,案发后不到48小时两名嫌疑人全部归案。

  市民举报“落水贼”

  岭南派出所办案组负责人邱警官介绍,两名嫌疑人跳江失去踪影后,警方沿江一路走访,从附近市民处了解到,大约在26日中午1时左右,两名可疑人员从人民桥旁边爬上了岸,当时他们全身湿透,形迹可疑。警方立即调取有关监控资料,基本锁定两人为偷电线后跳江的嫌疑人。

  两人都有前科

  经过调查审讯,两人供认了偷电线后跳江逃逸的犯罪事实,据称他们通过在珠江的涵洞不断摸索前游,避开水警,在离开事发地点五六百米的人民桥旁边处上岸。他们偷盗的电线总值2800多元,当时因逃避警方追捕,连同作案工具扔进了水里。

  据了解,嫌疑人郑某今年17岁,是江西人,5月13日刚从少管所放出,同样是因为偷电线的违法事实;嫌疑人翁某今年19岁,是广东雷州人,去年曾在越秀区参与斗殴被刑拘;5月26日当天被现场抓获的嫌疑人陈某,今年18岁,是四川人,他在案中负责看风。目前,3名嫌疑人都被警方刑拘。

  小时卖花为生 走投无路做贼

  卖花童长大没学历没身份证 找工碰壁 路遇不良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在审讯室内,记者见到了其中一名嫌疑人,17岁的郑某。他低着头,说出一段令人心酸的经历——那年郑某6岁,随着老乡从江西萍乡老家来到了广州,自此一直跟着老乡卖花。当时,广州在越秀公园、淘金等地方有多名卖花的小童,他们看准情侣就冲上去,抱着男的大腿硬要卖花,郑某就是这其中的一员。

  到了10来岁,郑某不再是小童,无法卖花了,他就想去打工。但由于只读过小学1年级,没有身份证健康证,找工处处碰壁。唯一一次工作是帮快餐店老板送外卖,仅做了不到2个月,老板走佬,他一分钱也没拿到。

  郑某表示,无奈之下只好跟着在荔湾区一带收破烂的父亲混生活。一次在江边玩耍,认识了同样在街上流浪的年轻人翁某、陈某,三人一拍即合,走上了偷电线的道路。

  郑某说自己喜欢上了上网。昨日被抓之时,他也正是身处于西濠二马路一个网吧。“我偷电线去卖,只是想能在网吧睡个好觉。”

| (编辑:S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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