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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午睡后在幼儿园死亡 其外婆开通微博讨说法

时间:2011-07-07 12:3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南方日报讯(记者/项仙君 实习生/纪岚丹) 两岁半女童高懿宁在广州市海珠区金苗幼儿园突然病亡,其家人奔波大半年仍讨不到说法。无奈之下,女童60多岁的外婆黄女士开通微博“”,连发8条微博,希望引起舆论关注。

  近日,南方日报记者接到黄女士的投拆称,自己的外孙女高懿宁就读于海珠区金苗幼儿园,于2010年10月9日突发急病,由于幼儿园老师疏于照看及做出不合理的抢救措施,致其外孙女在幼儿园不幸去世。黄女士认为,该园完全不具备小小班(即托儿班)的办学条件,仅有一名专职保健员,且没有配备相应的医疗设施,导致其外孙女发生急病时得不到有效的抢救,最终病亡。

  黄女士称,事发之后,金苗幼儿园态度强硬,至今尚未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黄女士一家的投诉,园方并不认同。据幼儿园园长钱女士介绍,该园有300多名儿童,配有两名保健员。事发之前,高懿宁身体状况欠佳,应到幼儿园26天内仅有9天全勤,另有17天缺课。事发当天中午之前,该女童在幼儿园未见任何异常状况,并在幼儿园午睡。当天下午2时45分左右,幼儿园保育员与教师开始叫醒午睡孩子。保育员杜女士称高懿宁当时“脸色苍白,很不舒服,全身冰冷、四肢无力”,但仍有知觉,“还能睁眼看我”。保健员称,其当时立即进行抢救,并呼叫120。3时15分左右,救护车到达现场,但女童已经没有呼吸,最终高懿宁因抢救无效而死亡。事后,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高懿宁系因患间质性肺炎(重型)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死亡。

  南方日报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海珠区教育局办公室的周主任。周主任称,海珠区教育局多次就此事进行调查与调解,并未发现金苗幼儿园违章办学的情况,该园保健员也是经区妇幼保健院培训出来的,只负责膳食营养、卫生消毒、集体保健等政府要求的职责,不具备抢救能力。事发后经区政府信访办等方面多次协调,目前当事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昨天,黄女士称将走法律途径,起诉金苗幼儿园。幼儿园钱园长也表示,只有法院的判决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 (编辑:SN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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