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15岁少年邻家被害 疑犯患精神病

时间:2011-08-26 08:46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常州市钟楼区一十五岁少年小伟(化名)去邻居家中玩耍,却在房子里被人拿自来水管敲击致死,而居住在该房内的51岁女子何某被视为第一嫌疑人接受警方调查,可何某被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警方于是撤销了案件。近日,被害少年父母将何某的法定监护人告上法庭,提出高达52万元的民事赔偿。近日,该案在钟楼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15岁少年在邻家被杀 邻居患精神分裂症

  今年5月14日下午,常州钟楼区五星派出所民警接报,五星公园内有一个50岁左右的女子,跳河轻生,被人救起后发现,该女子身上有大块的血迹。赶到现场的民警认出,该女子是住在该街道新民村委朱家村的何某,于是就将她送回家。当民警推开何某的家门,看见一个男孩躺在血泊中,已停止呼吸。

  民警从何某口中得知,男孩就是其隔壁租客的儿子小伟。警方对何某进行询问,何某承认自己杀了小伟。据何某家人及左右邻居反映,何某年轻时精神就不正常,接受过精神方面治疗。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警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何某进行精神方面鉴定,结果何某被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

  为此,承办此案的钟楼区公安分局对此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何某随后被送往医院接受强制治疗。

  受害人家属索赔52万 被告认为杀人证据不充分

  原告在法庭上诉称,今年5月14日,受害人小伟到何某家中玩耍,何某用一根自来水管敲击小伟头部,致使小伟死亡。何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因此要求何某的监护人赔偿各项损失52万余元。

  而被告方律师则表示,何某用自来水管敲击受害人头部并致受害人死亡的事实,没有充分的证据,而且警方也没有做出判断就是何某杀了人。何某早年因脊柱受伤,不能完全站立正常行走,身高不足1.4米,而被害人小伟身高1.6米以上,身体相对强壮。如果不是一击毙命,何某很难杀死小伟。

  公安没有结论性表述 法院称不能越权推定

  在开庭前,法庭根据原告方的请求,到公安机关调取了本案的卷宗。在卷宗里,公安机关的一份撤销案件的决定书中写道:“犯罪嫌疑人:何某,51岁……我局办理小伟被杀案,因何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事诉讼法》130条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法官表示,该撤案决定书表述模糊,最关键的就是没有明确何某就是杀死小伟的凶手。虽然在死者的死亡鉴定报告中,死者是遭他人持钝器打击头部至颅脑损伤死亡。但法官也表示,整个卷宗对是否是何某杀人,没有作出定性的书面结论。如公安机关认为证据确实充分,应对此案有一个明确的结论。由于双方不接受调解,最后,法庭宣布暂时中止审理。       马 奔

| (编辑:SN028)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