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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为垄断市场豆芽菜生意杀死菜贩获刑

时间:2011-08-27 08:5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于新同 于新同

  本报讯 (记者 杨昌平)今早大雨滂沱,出行不便,水屯市场菜贩王某仍带着老母亲,前往北京市一中院,听取法院对“豆芽霸”于新同等人的判决。上午10时30分,王某得到满意的答案:持刀杀人的于新同被判死刑。

  此时,王某的丈夫、绰号“佳木斯”的菜贩仍在水屯市场忙碌着出货。听到这一消息,“佳木斯”非常高兴,他对记者说:“赔不赔钱不重要,我们一家人的要求,就是判杀人的于新同死刑,其他人重判,以此来还死者一个公道,还菜市场一个安宁。”

  死者人称王三,是“佳木斯”的内弟,案发前在水屯市场批发豆芽。王三的姐姐王某说,王三在水屯市场既零售也对外批发豆芽。豆芽的利润率能达到30%,案发前,水屯市场每天对外批发的豆芽能达到1万斤。如果按照每斤1元钱算,利润就达3000元。当时有一伙人到水屯市场挨个儿找豆芽摊主谈话,声称要垄断该市场的豆芽生意,其他摊主都妥协了,答应从对方那里进货,惟有王三不答应。

  于是,去年5月5日凌晨,欲垄断豆芽生意的宋彬彬(在逃),纠集了于新同、屈凤亭、高天、韩旭等9人到水屯市场,欲对王三寻衅滋事,并向众人强调“只砸摊,不要打人”。宋彬彬指使于新同和另外一人去王三的摊位上买豆芽,然后往豆芽里掺沙子,再以菜里有沙子为由,返回摊位处砸摊。砸完摊后,由于当事人报警,宋彬彬等9人欲逃离现场。于新同长得太胖,跑得太慢,落在最后被王三拽住,两人厮打起来,于新同从兜里掏出刀向王三胸部猛扎三刀。王三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于新同、屈凤亭、高天、韩旭等人被抓获,韩旭被取保候审。“佳木斯”对此非常不满,他对记者说,韩旭曾打来两个电话,说是想赔些钱,但又没钱,问能不能先写个欠条,以后每月还点钱。“佳木斯”说,钱不钱的不重要,依法惩处案犯最重要。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于新同辩护人所提被害人对于案件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请求法院对于新同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辩护意见,经查,于新同伙同其他案犯寻衅滋事,在被害人将于新同拦截后,即持刀刺扎被害人要害部位数刀,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王三在合法权益遭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对于新同进行拦截,王三对于案件的发生不负责任。最终,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新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至于此前被取保候审的韩旭,则被当庭逮捕,并被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屈凤亭被判有期徒刑3年,高天被判有期徒刑2年。此外,于新同等4人还被判连带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共76万余元。

  据“佳木斯”介绍,宋彬彬仍然在逃,他希望警方能尽快追逃,抓住这个欲垄断豆芽市场并致人死亡的主犯。“佳木斯”说:“自从出了人命,没人敢再垄断豆芽了,现在水屯市场里卖豆芽的比以前多了好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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