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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看房为名入户抢劫女房主被判刑10年

时间:2011-09-09 09:2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半岛都市报9月8日讯(记者 黄英帅 通讯员 田绪宏) 于某通过网上租赁信息,寻找对外租房的房主,得知对方是女房主后,便以“看房”为名趁机抢劫财物,后被抓获。近日,李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于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9万元。

  于某今年26岁,一直没有正当职业,去年10月份,于某身上的钱快花完了就想抢点钱。他从网上看到一个租房信息,以租房名义联系了房主朱某 ,发现朱某是女性时,于某起了歹心。他随即购买了一个电警棍,当天下午5时许,于某携带着电警棍到九水路朱某家中“ 看房”,他用电警棍电击了朱某后背两下,朱某随即呼喊、反抗,于某又用胳膊勒住其脖子,将其拖到厕所摁倒在地。随后,于某将朱某的皮包抢走,皮包内有960元现金 、一部手机和两张银行卡。

  案发后,朱某向警方报案,于某很快就被抓获。李沧检察院以抢劫罪对于某提起公诉。李沧法院审理后认为,案发的房屋内有电冰箱、电视机等物品,是朱某居住生活的场所,因此,于某的行为属于入户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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