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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称幼儿园全额收费且未按时发放助学券

时间:2011-09-17 09:15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近日,南京市浦口小学附属幼儿园的学生家长,向江苏新闻广播新闻热线025-96110反映,新学期的幼儿“助学券”他们只发到现金800元,合计一学年1600元,这与此前有关部门宣传的一年2000元标准不符,而且是先全额收费,再退按助学券退费。

  今年,南京市在全国率先实行幼儿普惠型“助学券”发放政策,浦口小学附属幼儿园是一所刚办两年的公办园,总共学生一百多个,因流动人口子女较多,所以符合发放条件的只有六十多个。幼儿家长仲先生说,开学时他们缴了2400多块钱,园方给了收据后,没在学费中减免“助学券”的费用,值到9月15号才通知家长前去退钱,退款的金额和先前宣传的也不一样:“那个助学券,我们问多少钱啊,他们说1600多块钱,还分上学期800、下学期800,有的家长就问拉,不是说2000吗?我也有这个疑问,老师就说拉,教育局拨下来就是1600块钱。”

  9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园方办公室,工作人员正拿着当天退款的表格名单,名单涉及该园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级的学生,本学期共计退款总额5万元左右,一位会计人员表示,起先1600元的“助学券”标准他们也很疑惑,但面对为什么现在才退款,而不是缴学费时就直接减免的问题,该人员的回答有些模糊:“这是上面批下来的,一年批1600,然后呢800块钱上半年的钱已经打到账上,所以我要退你800,为什么是1600呢,我们新建园收费低,人家幼儿园一个月保育费四五百,我们保育费加伙食费才400块钱,我们当时也很疑惑,呀我们宣传都是2000,怎么搞的是1600元呢。我们园方是这样理解。今天退小班的,(那大班和中班今天还和我们一起退啊)退啊,都退啊。但是我们当时不清楚,所以给自己添麻烦了,所以收了再退了。”

  记者随后将情况反映给浦口区教育局,该局幼教科孙科长表示,浦口区79所幼儿园的“助学券”标准确实是按“学校保育费收多少,政府补多少”的标准来补发的,如果幼儿园每月收取200元保育费,那么一学年十个月“助学券”的标准就是2000块钱;如果幼儿园收取保育费160元每月,那“助学券”的标准就是1600元,不过,孙科长强调,“助学券”的发放应该是在学费中直接减免,而不是开学一段时间以后再给到家长手中:“不可以的!我们区应该拨的很早,8月底就拨到位了,不允许先收后支,必须是按时,这个我们统一要求的。我们要他整改,如果严重的话,明年取消助学券条件。”

  南京市教育局初教处戴处长表示,浦口区“助学券”发放标准符合这项惠民政策的总体要求,针对先收费再退费的问题,市教育局一定会调查处理:“这个情况我们高度重视,幼儿助学券是个惠民政策强调它的及时性,从考虑到减轻幼儿家长经济负担的角度,我们强调在收取费用的同时就要同步自我减免。浦口教育局表示,非常重视,不仅要求立马退费,还要求对园长违规收费行为提出批评教育,坚决防止类似事情发生。这样的反映是第一例,但不等于没有别的,因此也想借你们节目提出期待,希望我们幼儿园,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对助学券做到更加明确,更加到位的宣传,要做到在园家长人人尽知,不要因为对政策掌握信息不对称造成误解。”

  9月15日晚上六点,浦口区教育局幼教科孙科长从浦口小学附属幼儿园打来电话,当天该园已经完成所有幼儿“助学券”的退款工作。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南京地区FM93.7)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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