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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察发飙打人被开除 临时工成服务低下借口

时间:2011-09-23 08:5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网上舆情要览:临时工真的是个奇异的群体。他们是犯事儿的,也是扛事儿的,他们是干活的,也是顶雷的,他们有时候是真的,有时候是假的,他们是壁虎的尾巴,也是鸵鸟的屁股,他们是炮灰,他们是盾牌,他们本来挺朴实,可是……谁能管管“临时工”?谁能救救“临时工”?

  <b>新闻背景:</b>   新闻背景:

  江西修水县一居民到派出所为孩子办户口,与户政人员发生争执,办事女警竟然发怒谩骂,将材料砸向这位居民。两天来,这条“女民警发飙打人”视频在网上传开,舆论哗然。19日,修水县公安局作出决定,将因服务态度欠佳引起网上热炒的户政员蒋某辞退,并称,蒋某为聘用人员,非在编警察。

  网言网语:

  网友:又是临时工啊!有点创意行不?

  网友:临时工可以配警服,警衔,警号?

  网友:是聘用人员吗?有点奇怪?怎么聘用来的呢?怎么通过考核的呢?

  网友:这个女警打人时候,旁边就站着民警,为什么没人去阻拦?

  媒体论道:非在编的打人,在编的围观?

  视频一经公布,引发了网友们的愤怒声讨,当地公安部门也迅速作出了回应,基本结论就是这个发飙打人的“女警”为聘用人员,并非在编警察,现在也被辞退了。以往发生了这种事,最后出来担责的往往都是“临时工”,这次也不例外,公众对此也早就见怪不惊了。问题是,即使这个“女警”确实是个临时工,是不是就代表着事情到此为止,没有反思和改进的空间了呢?

  首先,通过视频我们可以看到,在这名“女警”发飙打人的整个过程中,她的身后站着五六个穿着警服的警务人员,他们为什么没有出手制止?从现场情形来看,倒像是这名“女警”在前方冲锋陷阵,对着市民大打出手,而其他警务人员则站在背后为其助阵。试问,打人的“女警”固然可鄙,袖手旁观的那些警察又作何解释?

  其次,事情发生以后,当地公安部门迫不及待地宣称打人者是“非在编警察”,言外之意在编警察的素质就会很高,不会做出这种有损警察形象的事情来。可是难道非在编的打人,在编的围观,就证明他们的素质高了?如果真的素质高,那就应该及时站出来,制止打人者,维护办事市民的合法权益。

  说到底,在编不在编,不是问题关键,关键是有些政府职能部门是不是真的坚持了为人民服务,真的把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放在心上。(郑州晚报 苑广阔)

  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临时工”

  又是“聘用人员、非在编”,说白了就是“临时工”,看来“临时工”也成了“高危岗位”。这些年,“临时工”惹事实在不少。云南民族大学“卡诱”女生陪酒的当事男子是后勤“临时工”,放言“收费1万不是大事”的湖南省教育厅新闻中心主任也是“临时工”,再往前回忆一下,掌掴菜农的城管是“临时工”,撞人逃逸的警察是“临时工”,就连“中华脊梁奖”这样的大项目居然也是“临时工”挺起来的。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临时工”,“临时工”成了“壁虎的尾巴”,遇袭就自断保命,人们似乎总结出一条“真经”———出事的总是“临时工”。

  实际上,仔细看看网上这段视频,在“死那么多人怎么不死你们这些人”的吵闹中,最吸引人眼球的是当事人背后那块“为人民服务”的大牌子,谁会在意这名户政人员到底是“在编的”还是“临时工”?然而偏偏有人强调这一点,一个带有极强用工偏见而又未必合法的“临时工”,为什么屡屡窜到舆论的前沿?

  相关部门的意图不难揣摩:“临时工”不是本单位的正式人员,没有接受正规的培训,素质上比较低,业务上不熟练,作风上不稳健,原则上没把握,出了事,情有可原,跟单位撇得“一清二楚”。这似乎成了固定套路,有网友甚至总结出了“临时工体”———不是……而是“临时工”……并非……

  关键的问题是,用“临时工”当托辞真就这么好使吗?

  在过去,“临时工”是对无固定岗位员工的称呼,如今在一些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为解决员额不足的问题,也大量使用“聘用、非在编”人员。按照正常思维,“临时工”干活比正式人员更卖力,做事更小心,“临时工”渴望得到领导的赏识,希望得到群众的支持,等待自己“转正”的机会,谁会拿自己的饭碗开玩笑呢?再说,即使没有转正的希望,这些聘用的“临时工”,未必比那些“正式人员”素质差,相反,相对的弱势让人更谦虚、更低调,随便惹事,似乎不合常规。

  退一步讲,假若惹事的真是单位的“临时工”,这个部门能免责吗?让老百姓来辨认员工身份,规避“恶劣员工”,这本身就是一种管理的失职。而对公共服务部门来说,聘用“临时工”更要慎重,管理应更严格,要求应更细致,任由“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发生在“临时工”身上,更是一种管理的失范。

  所以,一出事就强调是“临时工”,不好使了,屡屡拿“临时工”做替罪羊,只能让人更生疑惑。取消“临时工”这个工种也许是一种奢望,但不再动辄拿“临时工”说事,可期。(齐鲁晚报 张贵君)

  管管“临时工” 救救“临时工”

  江西修水“发飙女警”事件像教科书一样规范:群众去派出所户籍窗口办事,因为手续繁琐与女警发生争执,女警发飙砸东西,视频上网,修水县公安局声明,已将“女警”辞退,女警为“聘用人员,并非在编警察”。这种免责流程已经趋向标准化作业,甚至可以申请ISO认证了,然而事实到底怎样?老百姓真吃这一套么?

  如大家所知,临时工是个一度被边缘的群体,拿的工资福利最少,干的也是默默无闻的活。如今他们却活跃在风口浪尖上,在许多事件中发挥了重要的破坏作用——大火是临时工放的,暴力执法是临时工干的,“中华脊梁”费用是临时工收的,找大学女生陪酒也是临时工安排的……他们好比壁虎的尾巴,有风险就甩出去,回头还能长出来。它的逻辑基础是,如果出问题的人不是正式员工,领导的责任就可以轻一些,处理的波及面也可以小一些。

  这个逻辑合法吗?答案是否定的。我国新劳动法早已取消了临时工的概念,所有职工建立的都是劳动关系,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签用工合同则视为违法。虽然现实中的临时工仍然存在,但是前赴后继地拿临时工挡子弹,这种阵势只能招来更多不齿。修水县公安局的领导没想过,把一个身着正规警员制服的“临时工”放在重要的窗口部门,纵容她打人骂人,这本身就涉嫌冒警和渎职,论起责任来更重。

  说到窗口服务,不少人有过这样的经历:有些窗口单位办事太难,很多时候不告诉你都要准备哪些东西,来一次缺一样东西,每次都得挨数落,想要复印吧,价格还很贵。还有的地方窗口太少,甚至冬天让人在室外排队,服务时间还很短。究其原因,不外乎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态度好不好你都得找我办,你还拿我没办法。修水县公安局就是如此,临时工穿上了正版制服站在窗口,不仅让来办事的群众跑了好几趟,而且扔东西、骂人,整套动作力道雄浑表情到位,像对付坏蛋一样凶猛。作为被服务的对象,我们不禁要问问,一个年轻女孩怎么可能如此嚣张跋扈?

  临时工泛滥给民众一个感觉,重要的工作似乎都让外聘人员干了,正式工却不知所踪。各个企事业单位真的是人手不足吗?表面上的原因是缺少正式编制,很多单位正式工效率太低,只好招临时工来干活。所以我们看到医院、学校、政府部门到处都有临时工的身影,这些人待遇低,工作量大,往往没什么保障,有时还被转为公益性岗位。大量临时工的存在反过来又助长了正式工人浮于事的作风,还随时都能当成不作为的挡箭牌,起到了净化正式工队伍的作用。2010年,郑州一个月内发生四次城管打人事件,追究下去都是临时工干的,正式工在哪里呢?这事儿不说太细也罢,他们好像谍战片里的上线,平时遥控指挥,出事儿了要先掩护好自己。修水女警的视频里,“女警”发飙时,周围五六个警员站着看热闹,但是在公安局的声明里,他们都消失在夜色中了……

  临时工真的是个奇异的群体。他们是犯事儿的,也是扛事儿的,他们是干活的,也是顶雷的,他们有时候是真的,有时候是假的,他们是壁虎的尾巴,也是鸵鸟的屁股,他们是炮灰,他们是盾牌,他们本来挺朴实,可是……谁能管管“临时工”?谁能救救“临时工”?

  而在“临时工”不断闯祸、顶雷被舆论讪笑的语境下,如何直面问题、痛定思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才是那些管理部门真正需要反思的。(天津网 张磊)

  “临时工”发飙“正式工”怎样

  事情总是如此巧合,出事了,曝光了,“临时工”便“应运而生”了。全国各地的“临时工”“前赴后继”,随之受伤的主要是有关部门的公信力,自始至终没有赢家。可以说,即使犯事者的身份属实,事发之后也很难治愈政府部门的公信之伤。“临时工”不过是整个话题的引子,事件发生到现在,公众质疑的并不只是有关部门拿临时工顶罪的可能,最重要的还是有关部门,特别是一些公共服务窗口的服务态度问题。不得不承认,当前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拿着纳税人“发”的工资,穿着光鲜亮丽的制服不务正业,不仅仅尸位素餐,而且反过头来打骂衣食父母,这事儿不管发生在谁身上,都会气不过。

  我们似乎已经步入“标签化”时代,“临时工”与“富二代”“官二代”一样,成为“万众瞩目”的群体。深究细查会发现,群体被“标签化”背后,是公众的普遍焦虑,以至于每次“小摩擦”都会刮起一股舆论“大旋风”。有人就表示,连一个派出所的“临时工”都如此狂妄,“正式工”岂不可以“大闹天宫”?很显然,网友用的是一种戏谑的口吻,但仔细想想,这也不是毫无道理的揣测。在很多机关单位,与正式的在编人员相比,临时工不过是个办事员,自知饭碗没有那么“铁”,为人处世相对谨慎,比较而言,在编人员才更有发飙的“资本”,公众担忧也在情理中。

  所以,处理当事人时,是否“临时工”只需依法依规即可,这是治标,最终还需治本,彻底改造当前有些部门“门难进 脸难看 事难办”的土壤。(广州日报 李光金)

  开掉“发飙女警”难解服务低下之痛

  有不少网友不相信“临时工”一说,认为修水公安只是在推卸责任,也确实,“临时工”已经成为一些单位惯用的挡箭牌。比如,打人的城管多是“临时工”,故宫写错字是“临时工”干的,中华脊梁的活动文件也是“临时工”伪造的……因此,修水公安此说遭到了普遍质疑。

  但是,“发飙女警”是临时工并非没有可能。前段时间我回老家办身份证,就发现我们那儿的派出所户政人员是由临时工担任的。当然,即便是招募来的临时工,当地公安部门也应负起严格管理之责。比如,按规定,临时工是不能穿警服的,否则会处以1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那为何视频中该“女警”身着警服、貌似还有警号?修水公安不应只做出辞退决定,还要调查和追究相关人员对警服管理不善之责。

  另外,派出所的户政人员(或户籍警)是群众办事找得最多的人员,这一岗位的服务质量关系着公安部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可现在,要么是“铁饭碗”,干多干少、做好做坏都一样,要么是“临时工”,一个月几百块钱,也不怎么珍惜这个岗位,二者的素质和服务都难以保证,所以,难免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网上搜索“户籍警”,出现的多是关于群众对其服务状况的批评。

  公安部门应将户籍警这一岗位打造成一个良好的形象窗口,公开招募、严格选拔人员,使其有序流动起来;明确该岗位最主要的要求就是热心、耐心和细心,而非专业、学历和格斗能力等;还可以向银行业、电信业学习,让办事群众对户籍警的服务评分,并将其和考核工资挂钩等。毕竟,公众更想要的是一个良好的公共服务,而非开掉个临时工便草草了事。(河南商报 韩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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