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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头找卖血者冒充村民完成村庄献血指标牟利

时间:2011-10-14 09:04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血头”助村干部完成献血指标

  早报记者 陈芳 邬佳文 臧鸣

  通讯员 周峰 

  村民无偿献血意识薄弱,村干部苦于完不成指标,“血头”竟“帮忙”寻找卖血者冒充村民,帮助该村完成无偿献血指标,村干部将无偿献血的补贴给“血头”,“血头”从中赚取差额。

  2010年,青浦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组织卖血案,“血头”和村干部主动联系,组织外来人员卖血,以完成村内无偿献血指标。针对这一情况,青浦检察院会同市检察院侦监处展开调查,1997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10件发生在农村地区非法组织卖血案的17名犯罪嫌疑人。

  献400毫升可赚800元

  2010年6月底,犯罪嫌疑人施某在得知青浦区某镇有献血任务后,主动上门联系该镇村干部王某,建议由她来组织人员帮助该村完成献血任务。此时,王某正为难以完成献血任务发愁,村民无偿献血意识不强,很少有人主动前来义务献血,但上头又有指标,怎么办?王某见有血头找上门来,立即表示同意。

  2010年7月初,施某、刘某带领招募的18名献血人员到青浦区某镇某村验血。2010年7月20日,犯罪嫌疑人施某雇佣庄某开车,带领刘某联系的卖血者,来到青浦区某村献血点,冒充该村村民每人献血400毫升。

  根据该村对无偿献血者每人200毫升可得800元补贴的规定,每人400毫升可获得人民币1600元作为补贴。同时,“血头”和卖血者讲好每人卖血400毫升可获人民币800元,血头施某和刘某可从每人身上赚得差价800元。据记者计算,两人一次就可获利1万余元。经青浦区人民法院判决,施某被判服刑1年4个月,罚金5000元;刘某被判处服刑10个月,罚金2000元。

  无偿献血宣传不到位

  针对这一情况,青浦检察院会同上海市检察院侦监处展开调查,形成了《关于上海农村地区非法组织卖血现象的调研报告》。通过全面调查发现,自1997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10件发生在农村地区非法组织卖血案的17名犯罪嫌疑人,浦东、青浦、松江、嘉定、奉贤、崇明等区县农村都一定程度存在非法组织卖血现象。

  青浦检察院和上海市检察院侦监处分析认为,导致非法组织卖血现象一再发生,主要在于基层无偿献血制度宣传不到位,没有真正激发和实现公民内心的献血意愿,加上农村普遍对无偿献血制度存在片面理解,因此导致了农村地区自愿无偿献血的村民很少。与此同时,巨大的非法组织卖血利润驱使“血头”、“血霸”不惜铤而走险,而村干部为了顺利完成献血任务,当自愿献血的人较少,而血头又主动热情地找上门时,就可能同意与血头合作,由“血头”从外面组织人员冒充本村村民进行献血。

  血液办:

  确实发现过代人献血情况

  早报讯 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表示,上海市的采血工作中,街头无偿献血和团体计划献血各占全市总采血量比例的一半。其中,每年的计划献血中,计划无偿献血的比例,各单位不超过职工人数的6%;各乡(镇)、街道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的2.5%。

  上海市血管办相关负责人曹大康说,计划献血工作中,在献血现场,会有专人负责甄别献血者的身份,通过个人身份证、居住证来识别献血者。但在采血工作中也发现,确实出现过代人献血的情况。

  “完全识别是不是代人献血难度很大,需多方配合。”曹大康说,因部分单位献血分管负责人对代人献血带来的危害认识不够,为完成献血计划会找人代替。为此,上海采血现场增加了几项核对身份措施,如针对非沪籍,通过甄别工作证等,或居住证、街道、村委的证明,且在献血前,各单位的分管负责人需签字认可参加献血人员名单。采血现场,工作人员也可通过名单结合个人信息证明对应识别。胡宝秀

  检察院:

  血液与身份错位隐患多

  早报讯 《献血法》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这是对献血者健康安全的保证。据了解,由于非法组织卖血案中献血者出于经济利益,为了多赚钱,很多献血者往往在短时间内多次献血,且每次献血量多为400毫升。据“血头”刘小丽供述,有些卖血者,根本不考虑时间长短,只要有机会,能拿到钱,哪怕不足6个月,也照卖不误。

  青浦检察院检察官在调研中发现,部分献血者冒充他人身份进行献血,照样能通过验血抽血。如献血者周某、刘某在2010年7月冒充青浦区某村村民献血时,体检和抽血均使用他人身份证。这种血液与身份错位的现象有可能影响血液质量追溯链,增加传染病风险,导致不合格的血液进入血库,对临床用血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另外,追求经济报酬的卖血者可能会故意隐瞒一些病史,这也可能危害血液质量。

  针对该现象,上海市检察院向市卫生局发出《检察建议》:增强献血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加强献血过程的管理;严格执行无偿献血工作制度;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对献血中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陈芳 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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