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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满物业卖16万元车位堵小区大门(图)

时间:2011-11-05 09:33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业主在小区门口讨说法。本报记者裴强摄 业主在小区门口讨说法。本报记者裴强摄

  一个车位16万元166辆私家车“回家”无门

  西站阳光家园玫瑰苑百余业主因不满物业公司高价出售地下停车场,昨日怒堵小区大门讨说法

  一辆价值5万余元的私家车,为了找个停车位,却要花费16万元。本属于自己车的“家”,却在物业公司美其名曰“有偿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对外招卖”下,变得“无家可归”。11月3日,西站阳光家园玫瑰苑百余名业主,因不满物业公司有关“地下停车场出售方式”,怒堵小区大门,以讨说法。

  业主表示:一个车位16万元难接受

  11月3日上午,记者在西站阳光家园玫瑰苑大门口看到,百余名业主将小区大门围住,小区门外至敦煌路附近,依次停靠着百余辆轿车,每辆车上都写着“我要回家”的红色布条。在小区门卫处墙面上记者看到,张贴着数张自10月31日以来,兰州新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业主的“告知函”:所有业主,可通过“有偿方式”取得地下停车场的使用权。

  业主唐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地下停车场之前都是归业主使用,按期缴纳相应费用。近期,物业公司没有经过业主同意,便私自动用业主维修基金,修建了地下车库。10月15日,物业公司通知业主,小区内停车场的车位都将“对外公平”出售,业主可通过“有偿方式”取得使用权。通知称,愿意购买车位的业主需缴纳1万元作为押金,两天后一次性交清16万元,如不按时缴纳视为自动放弃。但凡放弃的车位,物业公司可对外出售。

  “停车位比车价高出3倍多!”业主们称,据他们统计,该小区共有166辆车,其中106辆私家车有卡停车,其余60辆没有办到停车卡的属临时停车。这些车大多是10万元以下,有些甚至是3万元至5万元的低档车,给这些车找个车位却要花16万元,这让他们着实感到“吃不消”。许多业主表示,物业公司一纸“告知函”就要抢走业主车位的使用权,他们无力一次性缴纳16万元,只好以此举讨说法。

  物业公司:正在积极处理此事

  业主表示,事发后,他们立即成立了业主筹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的车辆进行了详细统计,包括住户的姓名、房号、车号,保证小区内每一位有车的用户都能有停车位。他们强烈要求物业公司恢复原有停车方式,首先所有持卡车主可以有个车位,其次,满足没有停车卡的业主停车。不管怎样,一定要满足小区的每一辆车“有家可归”。

  当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新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兰州西站阳光家园地下停车场系兰州阳光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开发的,地下停车位面积在建设之初并未计入由业主分摊的面积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地下停车场权属于兰州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之前,为消除停车场安全隐患,开发商投资对地下停车场进行了维修改造,同时,兰州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兰州新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小区业主出让地下停车场使用权,凡小区业主皆可通过有偿方式取得停车场的使用权,也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临时停车权。未想此举引起了业主的强烈不满。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公司相关领导正在积极处理此事。

  本报记者徐子涵 杨来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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