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护士给孕妇错送堕胎药续:医院赔钱双方和解

时间:2011-11-14 08:54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信息时报汕头讯 (记者 林明声 林鸿) 汕头市怀孕两个多月的孕妇郑小英(化名)到汕头妇产医院保胎,却吃下了3粒护士错发给她的堕胎药——米索前列醇从而引发纠纷一事,在11月11日下午尘埃落定,双方最终达成谅解。

  昨天下午,汕头妇产医院媒介部主任潘雄主动约见信息时报记者,讲述了事件经过和处理意见。

  据院方提供资料显示,10月6日郑女士因先兆流产到汕头妇产医院进行保胎治疗。10月9日护士助理在带班护士长的护嘱下发送口服药时发错药。事后,医院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治疗措施,经多方检查目前胎儿发育未发现异常。

  11月11日下午,医患双方达成最终协议,院方一次性给患者一定经济赔偿,患者对事件不再追究,同时患者在住院所有费用,包括自己预付1500元全部由院方负责。郑女士也已于当晚出院回家休养。至于具体赔偿金额是多少,潘雄表示不方便透露。但他强调,协议结果双方都觉得很圆满。

  据悉,院方已于10月15日对有关人员进行内部处理,包括:1.当事人余某某停发全部工资、停职离岗作检查,视事件过错造成的后果给予正式开除并进行责任追究等严肃处理。2.病区护长梁某某,扣除当月工资、职务津贴和奖金。3.护理部主任李某某,扣除当月职务津贴。4.主管业务副院长郑群,给予行政警告处分。5.院长刘加忠在员工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同时,该院在全院展开医疗质量安全大检查。

| (056)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