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4名学生疑因河流过度采砂溺亡 村民停尸讨说法

时间:2011-11-14 08:54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孩子遇溺后9天仍未入土为安。信息时报记者 罗阳辉 摄 孩子遇溺后9天仍未入土为安。信息时报记者 罗阳辉 摄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罗阳辉) 11月5日,梅州五华县安流镇学园村4名小学生在河边拾柴不幸溺亡。9天过去了,孩子的遗体仍然停放在河边。村民们认为孩子遇溺身亡与附近采沙场过度采沙,改变河道有关。

  河边拾柴4小学生溺亡

  村长张云华说,学园村比较穷,孩子们每个周末都会去河边捡树枝回家烧火。11月5日午饭后,不少小学生拿着袋子到琴江河河边捡柴。下午1时30分传来有人溺水的消息。村里立即组织村民下河营救,但还是迟了一步。从事发到11月7日,先后有4名学生的尸体打捞上岸。4人分别叫张运权、古淑文、张炯城、张清标,其中张炯城、张清标是亲兄弟。

  村民认为采沙场是祸首

  11月11日,记者来到事发现场,4名孩子的尸体仍然停放在河边的冰棺里。村民自发从村里拉了近千米长的电线给冰棺供电。

  “小孩的死,和采沙场过度开采有直接关系。”村民们称,他们祖祖辈辈都在河边生活,从未发生过类似事件。但去年底采沙船日夜不停抽沙以来,琴江河水越来越深,暗流越来越多,河岸一点点垮塌。以前村民们在河边挑水浇菜,但现在时刻担心河堤塌方,不敢在河边挑水,菜地也因此荒芜。

  据当时参与救人的村民介绍,由于过度开采,河岸垮塌,靠岸的地方都是淤泥,形成沼泽,大人下去救人时淤泥已经没过肚子,一脚踩空就会陷下去,要是有人溺水,几乎不可能爬上岸。

  村长张云华说,今年4月村里有头牛掉进河里,10多名村民下水将牛救起。4月19日,村民集体签名要求当地政府停止采沙。当时,五华县水务局发给村民的答复称,该采沙船是合法采沙。

  4名孩子遇溺身亡后,五华县水务局相关人士表示,村民所反映的采沙场实际上并不在学园村河段,而是在其上游。该采沙场是合法采沙,没有发现滥挖乱采的行为。但安流镇杨镇长承认采沙场没做好警示标志。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沙管理条例》规定,河道采沙不得超过河堤30米的距离。按照五华县相关细则,如果河道有河堤,采砂地点就从河堤往外量30米;如果没有河堤,就是20年一遇的洪水线往外量30米。记者留意到,事发现场没有河堤。根据采沙地点推算,20年一遇的洪水线已经淹到大部分村民家。村民们认为采沙场已经违法规定,向相关部门讨说法迄今未果。

  截至记者发稿时,4名孩子的遗体仍然停放在河边。

| (056)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