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发生的一个小插曲,也为这个故事留下了一个饶有意味的注脚:政府让索传平准备的材料里,需要一张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 索传平前往地税局,好说歹说,税务部门终于同意为其开发票,但需支付300元税金。 “想想那5000多元,300元花就花了吧。”索传平忍痛答应了。 “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法律援助成本……”这些,索传平掰着指头算,也没算过来,“所以,利息就不计较了。” 27年,从31岁到58岁,索传平一直在想办法讨回当地政府部门欠他的5000多元工钱,还不要利息。连家人都觉得“这算不上大钱”,但他认为:“该给我的钱就得给我,这是诚信的事儿”。 这是一个同样倔强的“秋菊”。而在他的讨薪路上,还可以看到许多相似的片段和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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