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司机遇交警设卡查车后离奇坠桥身亡(图)

时间:2011-12-17 12:30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死者家属在事发现场哭倒在地。 死者家属在事发现场哭倒在地。

  羊城晚报讯 记者宋王群摄影报道:14日凌晨,一名男子驾驶小车行驶在深圳泥岗红岭立交往清平高速公路的高架桥上时,遇交警设卡查醉驾,而后却意外地坠桥死亡。死者家属质疑男子死亡原因蹊跷;交警回应死者生前遇查车,翻越护栏坠亡。

  坠落五十余米高架桥下

  事发地点位于泥岗红岭立交往清平高速路行驶约300米处,现场为高架桥路段。记者赶到现场时,死者的多名亲属聚集在现场。死者的妻子瘫坐在护栏旁失声痛哭。“昨晚1点多我还和老公通过电话,他说在回家路上,后来就联系不上了,今早交警用我老公的电话打过来,说我老公出事了……”

  记者了解到,死者名叫周克友,今年42岁,河南信阳人,以前是货车司机,现在和朋友开了一家物流公司。13日晚6点多,周克友和十多名好友一起吃饭。晚上12点,周克友驾驶车牌为“粤B70316”的丰田小车回龙岗的家,途经泥岗红岭立交往清平高速路的高架桥时,遇到交警查车,而后便发生了坠桥事故。根据死者外甥胡先生所描述,记者从跳桥地点往下查看,桥底一处芦苇被扑倒。“交警说我舅舅坠桥后就落在芦苇处。”

  死者的侄女舒小姐告诉记者,14日早上8点多,她婶婶接到交警电话说叔叔出事了,很严重,后来家属们赶到交警局,交警带着家属到现场查看,“事发高架桥下一处草地里留有一些血迹,除此之外,现场什么都没了,车子也不见了,遗体已被送往殡仪馆。”

  家属纷纷质疑交警说法

  “交警说我叔叔是自己跳桥的,可并未向家属提供现场视频,而且为何不在事发时及时通知家属,而是事发6个多小时后的第二天早上8点多才通知家属,这让我们怎么相信交警的说法?”

  舒小姐表示,交警的说法存在多个方面的疑点:第一,事发凌晨1点多,早上8点多才通知家属;第二,死者的车子在哪里,没有现场录像;第三,死者生前曾在事发高架桥下附近居住过,当时最有可能是沿路逃跑,不会无缘无故翻越护栏往下跳;第四,“摔下去”没有马上就死,因为凌晨3点多,死者妻子还接到了丈夫手机打来的电话,但当时对方已不能说话,为何不及时治疗,为何不通知家属;第五,家属一直在拨打死者手机,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早上7点多手机甚至关机了,死者手机理应在交警手中,这怎么解释。“我们怀疑坠桥应该和交警追赶查车有关系,不排除交警查车时双方发生冲突。”

  死者家属告诉记者,死者妻子翟女士眼睛有疾病,独子正在上高一,家中还有80多岁的老母亲,死者生前是家里的经济支柱。真不知这一家子今后该如何生活。

  交警:并未追赶死者

  昨日晚上7时许,深圳交警局回应此事称,14日凌晨,罗湖交警大队民警在玉平大道出关方向距离检查站约200米远处设置查车点,采取封闭内侧车道分流查车的方式,查处涉酒驾驶。1时35分许,一部粤B70316小车沿玉平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距离查车点约100米处突然靠右停车,该车驾驶人周某友下车后绕过小车跑向东侧路边护栏,遂攀爬护栏跳下。查车点执勤民警发现情况后立即前往出事点查看并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后展开搜救工作。1时50分许,执勤民警在深圳市卫生处理厂后门挡土墙的树丛中发现周某友,其被随后到达的武警医院医护人员证实已经死亡。清水河派出所民警、罗湖分局刑警队办案人员先后到达现场开展现场勘察工作。经现场勘察,查车点道路两侧路灯照明良好。此事件正在调查中。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死者驾驶车辆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车,停了车就开车门往边上跑,跑到护栏处翻越栏杆,而后就摔下去了。警方否认当时有交警去追赶死者才导致悲剧发生,而且也没有去查他驾驶的车辆。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