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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男子背蒙眼男童乞讨引关注(2)

时间:2012-01-05 13:0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公安部要求明年年底消除儿童乞讨;遗憾的是,南京警方却表示“力不从心”

  “背着孩子乞讨的残疾人”前不久刚被雨花台区的公安部门登记调查,昨天又在记者眼皮底下被警方“无奈”放掉。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再回来?或者再跑到其他地方乞讨?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像曾某这样在快车道车流中乞讨的人还有不少。采访中,很多市民表示,如此“不要命的乞讨”,让许多人为其捏着一把汗。

  这样的乞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到底该由哪个部门来管理呢?记者联系了南京市救助管理站,负责人表示救助管理站只能接收自愿上门的救助对象,没有上街强制接收对象的职责。南京市公安局针对这个问题表示,目前只能对那些违反《治安处罚条例》进行强讨强要的乞讨人员进行处理,对在路口车流中乞讨的人员只能劝告,护送到救助站,而不能对他们进行处罚。南京市交管局一位负责人则说:“快车道上的乞讨行为已经影响了城市交通安全,影响了城市市容,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但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乞讨人员只能算是行人,他们在机动车道上乞讨,罚款的可能性不大,只能进行驱赶。但是,这些乞讨人员被驱赶后又折回,或者出现在其他区域的机动车道上,我们就显得力不从心了。” 

  而据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近日公开表示,明年年底前将消除城市街头儿童流浪乞讨现象,切实保障这些儿童权益。针对街头乞讨儿童,陈士渠公开表示,这些儿童大多数是被亲属带出来乞讨的,被拐的是极少数。民政部、公安部等部门将很快部署开展接送流浪儿童回家行动,强化打击和救助,在明年年底前消除城市街头儿童流浪乞讨现象,切实保障这些儿童权益。

  一方面是公安部的高调表态,一方面是有关职能部门的种种无奈,街头儿童流浪乞讨的现象真的就难以消除?一些市民因此呼吁,应该有一个多部门协调联动的机构来负责管理这些流浪行乞者。而我们更为期待的是,南京警方能不能创新管理办法,赶在公安部要求的“明年年底”这个时间表之前,消除街头儿童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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