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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目击高速公路车祸未施救引争议

时间:2012-01-27 15:24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通讯员 张晶 本报记者 包敦远

  前天中午,一位网名叫“Onlyjerry”的网友,在19楼论坛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当车祸发生在你眼前,你救还是不救》的帖子。

  在帖子中,这名网友称,这场近在眼前的车祸发生在高速公路上。事后,他深深自省,觉得自己很自私,谴责自己是那些没有停车救援的冷漠无情的人之一。

  帖子的关注度颇高,也引来一些网友的指责。不过,更多的网友还是以比较理智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他们表示,在高速公路上是不可以随便停车的。万一引发新的事故,就变成好心办坏事了。所以只要及时报警就尽到义务了。

  目击者:发帖公布事故视频

  网友“onlyjerry”是1月18日中午发帖的。

  帖子的大致内容是:1月17日回家,行驶在杭新景与杭金衢互通的龙游路段时,我行驶的车速大概在100码左右, 当时车流量非常大。

  这个时候,一辆面包车从我的车边超过,估计车速有110码的样子,我没有在意。面包车超过我的车后,与我保持三四百米的距离。突然,面包车走了一个小S型。

  那一刻发生得太快了,而我的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则拍下了这一幕。当时,面包车左右晃动激起灰尘,就在我以为车已经稳住的时候,面包车又朝左打了一把。车子彻底失控,几乎垂直撞上了左边护栏。然后面包车就像纸片一样,在空中翻着跟头,落地……太恐怖了。

  后面的车子纷纷刹车减速,但没有一辆车停下来,包括我。

  我经过的时候,还能听到车里有小孩的哭声……

  我承认,我很自私。总以为小悦悦事件离我很远,没想到就这么发生了,而我,就是那群冷漠无情的人之一。

  我开到衢州服务区后,马上打了122,通知救援。想起刚才听到的哭声,我抱着方向盘哭了……

  昨天,记者联系上网友“onlyjerry”,反复看了这段长达1分50秒的视频。这是一条单向两车道的路段,右边还有一条硬路肩。当时,这位网友的车子行驶在左侧的车道上,视频进行到第8秒钟时,右侧一辆面包车出现并超过了网友的车子。

  到1分25秒时,前方的面包车开始冒出白色的烟雾,随后左右摇晃,紧接着就撞上了左侧的护栏,再轻轻地飘起,离开地面后,最终侧翻倒在路面上。

  面包车后面的第一辆车,立即亮起了刹车灯,并向右打方向从一旁驶离。

  其后,车厢内响起了“啪嗒,啪嗒”的转向灯,绕过事故车辆离开。

  网帖

  讨论

  网友:不鼓励冒生命危险实施救援

  帖子发表后立刻引来众多网友关注。截止到昨天傍晚6点,此帖的点击量已经达到了16983次,评论也有近百条。

  一位名叫“zhhlang”的网友甚至说:当你碰上这种事,也没有人来救时,就会体会前车里的人心里所想了。

  不过,指责楼主的网友仅仅只是少数,更多的人则赞同发帖人的举动。

  网友“村外春雾”就说: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这种情况,后车确实不能随便靠边停车,不然会造成另一起事故。可以请车上的其他人报警,楼主不必自责。

  他建议,假如前方有临时停车带,才可以靠边停车,可以观察一下事故的情况,看看能否在安全的情况下帮些忙。

  网友“lingergirl”表示:你做得对,无需心理负担,任何情况下都不鼓励人们冒着生命危险实施救援,自身的安全都没有保障如何救人?

  不过,这位网友在跟帖中也提出:以后碰到这种情况,还有没有更好的方法?他觉得,如果后方车辆距离事故车辆间距较大的话,是不是可以考虑停车,打开警示灯,用自己的车体做掩护,然后沿护栏外侧走到事故车辆处观察情况后再报警,然后看情况实施救援?

  对于网友关注的救援问题,交警部门表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也就是说,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有协助救援的义务。

  不过,长期在一线工作的高速交警钱警官却这样认为:高速公路上一旦发生事故,交警会确认车子是否能正常行驶,如果可以,那么交警会告知驾驶员尽快离开现场,到下一个出口或者服务站接受交警的处理。

  “这样处理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在高速公路上出现停车和行人的情况,避免二次事故。”钱警官说。

  他还说,一旦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伤人事故并且需要救援的话,交警赶到现场后,第一件做的事不是救人,而是设置路障,做好安全措施。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具体情况下,应该对伤者采取什么样的救援方式,非专业的人懂得并不多,还有可能好心办成坏事。最好的方式是,尽快通知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对于陈先生遇到的这起翻车事故,钱警官说:“碰上这种情况,我们不提倡现场救援,最好后车能及时报警。”

  当然,报警时需要讲清楚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和时间,事故发生情况,是否有人员受伤等等。接警的人员会判断,是否需要派消防部队和120急救车参与救援。

  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

  该不该下车救援

  交警建议:及时报警最重要,不提倡现场救援

  发帖人陷入深深自责中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这名网友,他是杭州一所学校的老师,姓陈。当天,他载着老婆回江西的丈母娘家过年。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两天了,但他仍陷在深深的自责中。

  他说,事故发生在1月17日下午2点半左右,当时他驾驶着车辆行驶在杭新景的高速公路上,距离杭金衢高速已经不远。

  当他的车子经过翻车的面包车时,看到车内有人在挣扎,还有小孩哭喊的声音。

  他知道前方不远处就是衢州服务站,便行驶了10多分钟后,在服务站停了下来,拨打122报警。

  报警之后,他便抱着方向盘哭了。

  “那个孩子的声音刺痛了我,因为我老婆也怀着孩子,预产期就在月底。我即将成为孩子的父亲,亲眼看到一个孩子遭遇车祸,自己却没有去帮一把,心里十分难受。”陈先生说。

  交警确认的确发生过这起事故

  昨天下午,记者从高速交警衢州支队处得到证实,1月17日下午2点半左右,在杭新景的龙游路段,的确发生过一起面包车侧翻事故,交警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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