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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涉嫌性侵孕妻续:妻子获2万补偿款

时间:2012-02-22 11:39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经法官调解后双方握手。通讯员供图 经法官调解后双方握手。通讯员供图

  女方同意协议离婚,并称将把补偿款捐给中山市红十字会

  ■新快报记者 麦翠如

  一度引起公众热议的(《新快报》曾作连续报道),昨日经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多次调解,当事人双方同意调解并达成协议:男方王斌天向左松梅父母道歉,并愿意给付2万元补偿款,女方同意协议离婚。

  只想要一句“对不起”

  昨日早上9时案件开庭,8时多左松梅就早早地来到了法院。

  “希望这件事情能早点解决。因为这件事再闹下去,结果只有两败俱伤。而我由始到终只是想要王斌天真诚对我父母说声‘对不起’,所以今天当主审法官问我愿不愿意进行调解时,我同意了,但条件是王斌天必须要向我以及我父母道歉,并支付我两万元的精神赔偿。在中午12时多,王斌天当着法官面,向我及我爸爸正式道歉。”左松梅哽咽地说,其实那些钱我根本不想要,只想要他说声“对不起”,补偿款将捐给中山市红十字会,主要捐给山区那些贫困的孩子,因为“我孩子没了”。

  男方不希望再被打扰

  昨天下午5时10分左右,在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均同意自愿离婚,被告人王斌天同意支付左松梅2万元补偿款,并且同意在调解协议生效当日协助左松梅取回放置在王斌天家里的私人物品。最后左松梅与王斌天握手化解昔日恩怨,双方均明确表示“不再互相指责,本案纠纷就此调解了结。”

  拿着调解书走出法院时,左松梅告诉记者,与王斌天正式离婚了,王斌天已经说了“对不起”,“我也不会再恨他了”。那两万元的补偿款王斌天也已经支付了,当时中山市红十字会已下班了,她只能今天再拿过去捐了。

  随后,王斌天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中也表示,现在事件已经解决,他也松了一口气,现在他不想再说些什么,只希望以后的生活不会再被打扰。

  私刻公章由警方查处

  昨日晚上9时,记者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对很多报道中反映的私刻公章之事,目前该院经调查后,已将相关材料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对王斌天的行政处分,将依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依规严肃处理。

  事件进程

  ●2012年1月9日,左松梅到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王斌天离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身体健康及精神损失费20万元,公开在法庭上向原告及父母赔礼道歉。

  ●2012年2月14日,经当事人申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此离婚案依法进行不公开审理。开庭时,双方要求补充新的证据,该院给双方七天的举证期限。

  ●昨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召集双方对开庭后提交的证据及法院调取的证据进行质证。在质证过程中,法官再次对双方及其家人进行调解,最后双方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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