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人间冷暖 >

大学生突遇车祸离世 其父母捐器官救5人

时间:2011-06-11 20:40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位于石门峰的武汉市遗体捐献者纪念碑。
位于石门峰的武汉市遗体捐献者纪念碑,底座镌刻有哲人的诗句。
资料图片:医生在做器官移植手术。记者 马青 摄

  一位年仅21岁的武汉大学生不幸离世,他的父母忍痛作出了惊人的决定:捐献孩子的肝、肾、角膜和皮肤,来拯救更多的人。他们相信,通过这样的方式,“儿子就还活着,一直活着……”

  “能看见光,还有桌子的影子,”昨日下午,在同济医院眼科病房,39岁的李可惊喜地告诉丈夫:“我的右眼回来了!”

  在等待了5年之后,患角膜炎20年的李可终于接受了角膜移植手术。李可的幸运,来自于一位年仅21岁的武汉大学生。6月5日,他被车祸夺去了年轻的生命。在他停止呼吸的那一刻,父母同时决定:捐献儿子的角膜、皮肤和肝、肾等多项器官组织;那一刻,江城5位患者的命运就此改变。

  端午节前的荆门京山,细雨霏霏。

  没来得及和家人度过今年的端午节,哪怕吃一口妈妈亲手包的粽子,21岁的小伙子王明博就因交通事故憾别人世。

  出事前,王明博在京山县实习。5月31日,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导致他严重脑外伤。被送往医院后,医生发现小伙子颅骨骨折、颅脑损伤严重,医护人员们昼夜施救却最终无力回天。王明博被送到重症监护室,仅靠呼吸机勉强维持。

  父母双下岗,母亲有点残疾,一家人生计全靠父亲做苦力维持。好不容易供养儿子上大学,谁料飞来横祸。儿子出事后,母亲天天以泪洗面。第五天,母亲定下神来,找到管床医生询问捐献遗体,“我看过电视,他的器官还能救别人”。

  这位普通农村妇女的一席话,让听者震撼、更感动。很快,当地医院将此事报告给了武汉红十字会。

  6月5日上午8时许,武汉红十字会遗体捐献管理中心负责人骆钢强和相关医学专家闻讯后,先后马不停蹄驱车3个多小时赶赴现场。

  他的角膜晶莹透亮

  王明博的病床边,一脸倦容的父母整天粒米未进,紧握着他的手,呼唤着,盼望奇迹出现。然而,除了一旁心电监护仪指针的跳跃,看不到儿子有任何清醒的征兆。

  医生介绍,其实,由于小伙子的脑部正中猛烈地撞击,入院当天已经脑死亡,呼吸、心跳只能靠人工维持,一旦撤机,将立刻停摆。

  没有人能接受这个事实。

  “我们不能拔管子,万一他醒过来了呢?”王妈妈哭喊着,不愿放弃。

  “只要您不同意,我们马上撤走。”骆钢强于心不忍:“只要有一丝希望,绝不能放弃抢救。”他找来医生反复验证生命指征,并电话请首席科学家、全国器官移植和伦理委员会专家陈忠华教授判定是否属于脑死亡标准。

  当再次确认死亡后,王妈妈终于明白儿子不可能“死而复生”,她颤巍巍地拿起笔在器官捐献协议上签字。

  17时20分,王明博停止了呼吸。顿时,病房传来的哭声痛彻心扉。在场所有工作人员向逝者默哀、鞠躬。

  随后,他的肝脏、两个肾脏、两只角膜和一部分皮肤组织陆续经由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和湖北省人民医院专家摘取。由于器官移植必须在10小时内完成,送走了家属,工作人员立刻火速赶回武汉。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桂顺利沉痛地宣布,王明博成为我省首例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进行综合遗体捐献者。小伙子生前身体健康,肝和肾基本无损,两只角膜晶莹透亮,院方已经通知了相关患者准备手术。若情况顺利,当晚将分别在两家医院进行肝和两只肾的移植,稍后再进行角膜和皮肤移植。若移植成功,将可挽救3人生命,为至少两名患者带去光明。

  已有4位受者手术成功

  当晚快10点,工作人员抵达武汉。王明博的肝脏与角膜被送到同济医院。一位50多岁的肝硬化患者已经进入手术室等待。他的肾脏被送到省人民医院,两位尿毒症患者获此信息,感激涕零。

  20年前,一次小感冒,李可患上角膜炎,从此不断复发,最终形成角膜溃烂、穿孔。几年后,李可的右眼完全失明。2006年,李可在广州接受了第一次角膜移植手术。但由于角膜质量不好,对她的眼睛并没有实质性的帮助。

  当年,李可在同济眼科登记“排队”,等候适合自己的角膜,这一等,就是5年。因此当她得知有角膜可用时,竟一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6日清晨,肝移植手术成功。

  当天中午,李可的角膜移植手术成功。术后,她的视力就恢复到0.5。

  下午,从省人民医院传来喜讯:两例肾移植手术全部成功,病人术后恢复良好。

  昨日,记者见到了在病房休息的李可,她第一句话,就是希望记者能够代她转达谢意:“我不知道谁给我捐的角膜,只听说他很年轻,真的谢谢他,谢谢他的家人。”

  她同时表示,自己和妹妹也愿意捐献器官。“如果不是这位好心人,我可能一辈子都看不见。我报答不了他什么,只能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其他人”。

  据悉,另一位角膜炎患者已接到手术通知,并于近日手术。

  许多患者在等待中去世

  我国每年大约有150万名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的患者,而器官移植手术仅1万例左右,这意味着,我国的器官移植率高达150:1;而同期美国比例约5:1,英国是3:1。

  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专家告诉记者,每个星期,他们都会接到数位甚至十多位患者询问肝移植相关情况。但由于供体不足,平均下来,医院每个月只能做1到2例手术。肝病晚期患者等不得,很多人在等待中去世。

  而同济眼库工作人员则表示,捐献角膜的志愿者确实在不断增加,但八成以上都是恶性肿瘤患者或年纪较大的“老病号”,这些捐献的角膜已经失去了医疗价值,“多被用于科研和教学”。

  武汉市红十字会介绍,从2000年开始的10年间,该会仅登记受理遗体和眼角膜捐献这两项业务。目前,登记在册人数达5000余人,其中,实现捐献愿望者380余例。

  2010年3月,我国卫生部重启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同年7月,我市正式列为全国11个试点器官捐献的省(市)之一。而11月17日,我省麻城恶性脊髓瘤患者魏霞成为我国重启器官移植条例后,实现心肺、肝、肾、胰腺、眼角膜和皮肤组织等综合捐献第一人(本报曾连续报道)。

  器官捐献在艰难中前行

  器官捐献到底难在哪里?

  武汉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骆钢强坦言,这是由我国的传统文化、医疗环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总体来说,只要家属在志愿者身后“不变卦”,捐献过程通常都会比较顺利。但这一过程必须在确定捐献者死亡前介入,此时正是家属最难接受的时刻。此外,确定捐献者抢救无效,必须完全符合“脑死亡”的标准,卫生部关于这一标准制定就曾数易其稿,直到2009年才发文规定了脑死亡判定的先决条件、临床判定、确认试验和判定时间等。

  但真具体到某一个人身上时,这些书面上的文字就变成了既纷繁又“敏感”的问题和眼泪。家属痛苦、红会为难,“不少捐献就在此时犹豫,最终放弃”。

  而在国外,器官捐献有一整套完备的制度,比如捐献卡制度。司机从拿到驾照那一刻起就要选择,一旦车祸死亡是否同意捐献器官;随后的组织配型、器官分配都有规定好的操作手续,来保证器官捐献有效有序地进行。

  我国正在试点,相关立法还不完善,它既涉及捐献者与接受器官移植者的权利和义务,又涉及社会公德、人类伦理等各方面,因此有关专家呼吁配套器官捐赠法规早日出台。

  记者 祁燕 周晔 伍伟

  (出于对捐献者家属及受捐者的尊重,文中当事者名字皆为化名)

  【记者手记】

  生命的礼物

  “虽然您不曾知生命之旅何时结束,但当那一刻来临,您却留下了鲜花一簇,那是您身体绽放的玫瑰,那是您献出的珍贵礼物。盲人将重见光明,心脏将再次跳舞……”

  ——这是在中国红十字会印制的器官捐献宣传册扉页上的一首诗:《生命的礼物》。

  对于一对识字不多的农村夫妇来说,器官捐献的意义,他们或许并不了解。他们只相信,通过这样的方式,“儿子就还活着,一直活着……”

  儿子虽然再不会蹦蹦跳跳,也不会对她微笑了,可属于他的一部分,却真切地在一群陌生的亲人身上延续。这是儿子唯一留给他们的,也是他们唯一能为儿子做的,“生命的礼物”。

  “请尽量用在那些对社会有意义的人身上!”在最后的告别时刻,拥着儿子的身体,抚摸着儿子的脸庞,这位48岁的妇女的期望如此朴素,她对于儿子的爱,已在不知不觉中献给了这个社会。

  她还有一个唯一的要求:“不要把我儿子的名字公布出来”。因为身边的亲友并不理解,甚至有人说“风凉话”。这些刻薄的言语像刀子一样割伤了他们的心,他们甚至害怕:“万一被别人知道了,我们在家乡会无法立足”。

  他们恐惧,差点动摇,他们何尝不想保留一个完整的儿子!可想到还能选择救助需要这些器官的人们,他们最终决定坚持。

  于是,逝去的儿子,挽救了三个人的生命,让两人重见光明。“最后的晚霞和最初的晨曦一样,都是光照人间”,那最耀眼的一抹霞光将永存人们心底。

| (编辑:SN034)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