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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新娘将带收养3年弃婴参加婚礼(2)

时间:2011-12-23 12:09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 中国法律网

  “虽然玲玲一直管他叫‘爸爸’,可他并不知道玲玲其实就是我收养的,我一直跟他说玲玲是朋友家的。直到今年1月份,我才对他说出了真相。”蓝菲玲说小张得知玲玲是她收养的之后,起初很惊讶,但随后也觉得挺好的,小张甚至笑说以后他们有了孩子,多个姐姐更好。

  “他们父女俩感情可好啦,成天在一起打打闹闹的。这不,他们父女俩跑去海南玩了……”

  准备牵着女儿,开心出嫁

  “妈妈,我可以给你做花童!”当玲玲自己说出这话时,蓝菲玲简直是又惊又喜。“她其实什么都明白,自己跑过来跟我说的。我逗她结婚那天可不能叫我‘妈妈’,她不屑地说:‘知道,叫阿姨嘛。’”虽然不让女儿当面叫自己“妈妈”,可蓝菲玲却准备在结婚当天向众人宣布玲玲就是她和小张的女儿,“以后不想让别人再说她是捡来的,她就是我们俩的女儿。”

  蓝菲玲把婚礼定在12月26日,地点就在她现在工作的华艺精菜馆,到时宴请亲朋好友还有同事们,“当然,也欢迎你们来。”蓝菲玲满脸幸福地对记者说道。

  专家提醒

  看见弃婴

  首先应该报警

  蓝菲玲18岁领养白血病弃婴,花时间、精力、感情来培育玲玲,现在终于能牵着“女儿”和男朋友的手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被网友们誉为南京“最美妈妈”,但也有人提出,蓝菲玲虽然爱心值得肯定和倡导,其母亲后来也办理了领养手续,确实是件很感人的好事。不过,小蓝的考虑似有不周,因为在最初捡到玲玲后,她首先应该报警可能更妥当。

  听记者介绍了蓝菲玲和玲玲的情况后,南京市儿童福利院院长朱伟也表示,“很多情况下,一个孩子是不是被抛弃的,并不能主观判断,得通过公安机关来进行排查,有的说不定就是被拐卖的,或是遗失、走丢的孩子,说不定人家的父母正着急找孩子。”朱伟建议,发现弃婴之后,第一个举动应该就是报警,“即便是领养,也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律手续,不是谁都可以随意收养弃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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