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艺术家状告奥运开幕式焰火总设计师侵权败诉

时间:2011-06-11 20:4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记者刘杰)西安艺术家刘牧质疑蔡国强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的“大脚印”的创意剽窃自他的作品,将奥运会开闭幕式的焰火总设计师蔡国强告上法庭。前天,东城法院一审认定蔡国强的“大脚印”作品不构成侵权,驳回了刘牧的全部诉求。

  西安艺术家刘牧起诉称,1988年他以自己创作的一幅名为《脚印长城》的油画为起点,开始了以“脚印”“脚步”为主题的艺术创作。2002年和2005年,他给奥组委提交的《奥运脚步——大地艺术计划推介书》,提到了脚印、奥运、第29届、天安门广场、奥体中心等主题元素。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他看到蔡国强让29个脚印绽放在北京中轴线的上空。

  刘牧认为,蔡国强作为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的焰火总设计师,利用工作便利获知了其作品和创意,剽窃其脚印创意。刘牧因此起诉,请求法院判定蔡国强作品《计划》侵犯了其对作品的改编权,并要求对方停止以“脚印”创意为内容的一切活动宣传、展览和拍卖,同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蔡国强一方表示,蔡国强的“大脚印”作品不构成侵权,因为他从未看到过刘牧的策划,“大脚印”的创意来自其早期系列作品,为独立创作完成。另外,蔡国强的作品为火药爆绘画,与刘牧的作品在表现形式上完全不同。

  东城法院审理后认定,蔡国强的《历史足迹:为北京奥运作的计划》作品为独立创作完成,刘牧主张蔡国强的行为侵犯其对作品的改编权不能成立,遂驳回了其全部诉求。

  宣判后,刘牧表示要上诉。

|(编辑:SN021)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