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不得死人”进合同 追踪 请装饰公司装修别墅交了订金后,业主要求加入“装修期间,不得死人”等三条款被拒,装修公司不退订金,业主一怒之下告上法庭。成都商报昨日对此进行了报道。目前,此事有了最新进展:当事双方昨日达成谅解,刘先生支付设计师一万元设计费,双方解除合同刘先生撤诉。挑选下一个装饰公司怎么办呢?刘先生表示标准不变。他称,加入“不得死人”这个附加条件,说到底就是尊重业主的习俗。 付了设计费退回9万订金 昨日下午,刘先生委托律师来到该装饰公司。双方经过协商,最后签订了《和解协议》:1、终止之前的一切协议,甲乙双方没有任何其他争议。2、甲方退给乙方9万元。乙方向甲方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作为前期设计的费用。甲方将设计图纸交给乙方,并满足乙方解答对图纸的疑问。3、乙方在收到9万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撤诉。“对于这个结果,我很满意的。”刘先生表示。昨日下午6时许,双方正式在协议上签字盖章。 刘先生说,对于提出三个附加条件,他并不觉得苛刻。这几天将陆续与其他装饰公司接触,不过条件不变。刘先生说:“我会坚持到底的,这也体现了个性要求。上百万元的装饰,不仅要硬件上过硬,精神内涵也应该有个底线。‘不得死人’涉及到长期存在民间风俗。从某个角度上讲,也是尊重了业主的人文习俗。” 装修保证不死人 真的那么难? 成都商报记者试图采访其他装饰公司对此事的看法,但四家成都知名装饰公都一致拒绝。某装饰公司高管私下透露,任何装饰公司都不方便发表任何意见,以免伤及同行。他认为,装饰公司无法核算其成本,因此不敢轻易承诺。 成都商报记者以咨询房屋装修为由,先后给成都两家装饰公司打了电话。 第一家装饰公司客服人员对“不得死人”避而不谈。第二家装饰公司表示,“装饰期间,不得死人”这一项可以写入合同。至于对“不得死人”条款的违约赔偿金额,两家装饰公司都表示愿意协商,但提出的赔偿远远低于刘先生期望值,即一旦违约赔偿全部装饰款。 刘义的代理律师表示,之所以对“装修期间不得死人”提出高额赔偿,是因为在我们传统观念里,人们一直对非正常死亡,也就是俗话说的“横死”的人都比较有恐惧感。由此造成的业主精神损害以及物业贬值,远远超出装修本身的价值。这是一个具有惩罚性的附加条件,也正是业主所强调的从法律上尊重业主的人文习俗。 成都商报记者 袁勇 实习生 江凌 |(编辑:SN05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