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男孩借邻居家阳台翻越回家不慎坠楼受伤

时间:2011-07-22 08:45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男孩受伤,其父责怪邻居挥老拳,邻居觉得很憋屈,“真是好心没好报”

  ■邻居于情于理应该制止孩子的危险举动

  晨报讯 “都怪你,我儿子才会弄成这样!”7月19日22时许,张远波正陪着从他家阳台翻越回家,却不慎失足坠楼的小杰(化名)在医院做检查,小杰的父亲老戴匆匆赶到,出言责备张远波之后又对他挥出了拳头。张远波难掩心中的委屈和恼意,出手反击,两人扭打成一团。

  翻阳台的男孩坠楼

  19日21时许,邻居老戴家19岁的儿子小杰,敲开张远波的家门。

  “张叔叔,我忘带钥匙了,我爸回老家接我妈,正在赶回合肥的路上,我能从你家阳台翻过去吗?”张远波住在宁国路的阳光小区,与老戴一家毗邻而居五六年,平时偶有走动算是有几分交情。听了小杰的要求后,张远波反对说:“大晚上的爬楼不安全,你在我家呆着等他们吧。”

  可是小杰却很坚持,努力劝说着张远波。张戴两家都住在二楼,两家阳台相连仅有一堵墙相隔,小杰又长得高高大大的,经常打球体格不错……想到这些,张远波禁不住小杰的恳求,终于松口了:“好吧,不过你一定要注意安全啊,要是有事儿我没法向你爸妈交代。”

  小杰爬上阳台窗台,小步挪向隔墙,小杰每动一下,张远波都亦步亦趋地紧随一旁,还用手抓着小杰的腿,以防万一。

  就在小杰整个身子都进入自家阳台上,以为没什么事了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见他身子歪了一下,整个身子就翻出去了。”张远波心里一惊,忙伸手去拉小杰,却是徒劳,只能眼看着他从二楼坠下。

  男孩父亲责怪邻居

  张远波家楼下是一片草地,虽是土多草少,与水泥地相比总是柔软不少,加上前几日阴雨不断,这块草地显得有些泥泞,也因此形成一道“保护垫”,小杰坠楼并没有造成太严重的后果,仅是先着地的左臂骨折,“头撞得疼,有点晕”。

  将小杰送到医院后,张远波忙着去挂号、缴费,又陪着小杰去拍片子、做检查,正在焦头烂额的时候,小杰的父母老戴夫妇赶到了。

  “怎么回事,我儿子怎么搞成这样了?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要负全责!”老戴的大嗓门镇住了张远波,也激起他几分恼意。

  “怎么能怪我呢,是他自己非要翻过去的,我制止了,但他却很坚持,我也没办法。但是全过程我都在一旁保护,直到他的身子都回到自己家那边,我才松手的。”

  “谁都不想孩子发生意外,但意外发生了,怎么可以都赖在我头上呢,真是好心没好报!”20日上午,张远波向记者重复着他对老戴说的话。

  这番话被老戴斥为“狡辩,不负责任”。心疼儿子的老戴挥拳打了张远波,张远波出手反击,两人揪打起来。

  7月20日上午,记者在医院急诊科观察病房见到小杰时,他正准备离开医院。事发当晚,小杰总觉得头晕不适,为以防万一留院观察了一晚。小杰的父亲老戴提起头天晚上的事情,对张远波仍是有些怨气。

  “的确是我儿子提出要翻阳台的,但是他作为长辈应该制止。这几天一直在下雨,阳台窗户潲雨,墙壁和窗台都是又湿又滑的,孩子又在外面疯玩了一天,鞋底多少会沾有泥,这些都难以保证他的安全。这些道理孩子想不透,他这个40多岁的人难道也不懂,怎么可以和孩子一起胡闹呢?幸亏这是二楼。”老戴愤愤地说道。

  出了意外谁之责

  小杰出了意外,张远波究竟应不应该负责?记者为此采访了法律界人士。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张远波并没有过错。”安徽天霖律师事务所崔良新律师分析,小杰已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对自己的行为有判断、分析及自主能力。翻墙是其主动提出,并在张远波提出反对后坚持,因此行事主张在于小杰自己,张远波对小杰所为以及产生的后果没有关联责任。

  “不过从人性角度出发,小杰父亲所言不无道理,作为年长小杰20多岁的长辈,应该理智地制止小杰做出危险行为,防止憾事发生。”崔律师说道。

  实习生 袁少庆 本报记者 王靓

|(编辑:SN044)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