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男子在超市留字条谎称在女卫生间安放炸弹

时间:2011-08-11 09:06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人民网哈尔滨8月9日电(记者袁泉 通讯员金钢) 8月8下午,一名男子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大润发超市留下字条,称在女卫生间安放了炸弹。该男子因涉嫌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在看到警方公布的征集线索视频后,于今晚21时许携女友到香坊公安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警方介绍,该男子名叫 张金龙,1989年8月10日出生,户籍所在地为齐齐哈尔市,现住道外区太平桥黑工程对面旅店,无业。谈到自己的行为,他深感后悔,只用了两个词“无聊、荒唐”来形容自己当时的心境。张金龙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一个无聊的时候冒出的一个荒唐的想法,尽然让他失去了宝贵的自由,而他得到惩罚的时候,正是他22岁生日。

  面对民警的讯问,张金龙答道:“因为我乱写一些东西造成社会混乱,我认识到错误了。今晚,我和我女友在道外区的旅店看电视发现警方查找我们,我感到事态严重了,就和女友到中山路派出所来投案来了。”

  据他交代,他当时写下字条,纯属是比较无聊,没有其它原因。当天12时多钟。他和女友朴某某一起打车去香坊大润发超市,帮张金龙的一个同学看货。到了之后,他们在大润发超市地下二层看了一会儿货。张看没什么事,就和女朋友去楼上万千百货转了一圈。之后,又回到地下看货。这时,他女朋友想要去卫生间,张就陪她去了。到了卫生间,张在外面等着感觉非常无聊。当看到男女卫生间之间的洗漱处有个意见栏时,他就上前拽了一张纸,拿意见栏旁边的笔在洗漱处的平台上写下了:我在女卫生间内安放了炸弹,两个小时后“boom”。把纸条放好后,他就领他女友没事似地又去帮朋友看货了。他和他女朋友说起这事,他女朋友当时就半信半疑的,事后也不相信。当日14时30分左右,他们离开了超市的。

  该超市在地下一层,其上是某大型购物广场,由于商铺众多,人流密集,张金龙留下的字条一度造成商场周围人们的恐慌和周边地区交通拥堵。

  接到报警后,哈尔滨市公安局有关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组织相关警力进行处置,很快就排除了有爆炸物的可能,现场秩序恢复了正常。随后,警方通过走访并调取超市监控录像,迅速锁定嫌疑人,并通过媒体征集线索。

  9日晚,他和女友在电视上看到警方公布了他们的视频并征集线索。这时,他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在派出所的审讯室里,张金龙说:我认为这事是非常严重的,我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了。

  慑于警方和舆论的压力,张金龙终于鼓足勇气投案自首。他因涉嫌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SN021)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