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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制售枪支被检察院公诉

时间:2011-08-26 08:3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中新网秦皇岛8月25日电(王宝德 李晓霞 刘焕江)河北省昌黎县检察院25日透露,犯罪嫌疑人李士江因涉嫌非法制售枪支被该院依法提起公诉。

  李士江,男,河北昌黎人,无固定职业。2010年12月15日,李士江在昌黎县中国邮政储蓄民生街支行门口欲将自制枪支售出时被民警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非制式左轮手枪一支、子弹55发,经鉴定该枪支具有致伤力。

  随后,民警在其住处查获各类手枪6支、64式子弹2发、小口径子弹5发、小口径弹壳6发及制造枪支子弹的工具若干。经鉴定,所查获的6支枪支中,仿64式手枪具有杀伤力,其余5支不具有杀伤力。

  据了解,李士江曾于2006年因非法制售枪支被昌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刑满释放后,李士江在利益驱使下,重操旧业。2010年10月,李士江将自行改制的左轮手枪及自制子弹30发以5000元的价格售出,现已无法对该枪进行鉴定。

  昌黎县检察院认为,李士江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处罚。(完)

|(编辑:SN03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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