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男子与13岁女孩结婚同居被判强奸罪 曾大摆婚宴

时间:2011-08-30 07:43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因与幼女“结婚”并同居而被判犯强奸罪 制图杨仕成 因与幼女“结婚”并同居而被判犯强奸罪 制图杨仕成

  去年6月,遂宁市射洪县21岁的杨小川(化名)与不到13周岁的齐亚丽(化名)按农村风俗习惯举办了“婚宴”。“结婚”后,二人外出打工并以“夫妻”名义同居。

  近日,射洪县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杨小川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法官称,因与幼女“结婚”并同居而被判犯强奸罪,在射洪还是首例。

  视频见面懵懂生“爱”

  齐亚丽生于1997年6月22日(农历5月18日),亲生父母是绵阳市三台县人。因为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夫妻两人将刚出生不久的齐亚丽交给射洪县齐姓农民收养。

  齐亚丽的养父在外地打工,养母在家操持家务。去年3月,养母以“亚丽不听话、乱交朋友”为由,委托人为亚丽介绍一个男友。媒婆将亚丽介绍给射洪县21岁的男子杨小川。

  小川在珠海务工,在大人的安排下,小川、亚丽决定通过QQ视频聊天的方式见面。亚丽虽然不到13岁,但长相成熟,在视频见面时,亚丽谎称自己有17岁,小川觉得可以交往,而亚丽也感觉双方非常投缘,朦朦胧胧中“爱”上了小川。此后二人经常在QQ聊天中互诉衷肠。

  大摆婚宴 荒唐“成婚”

  去年5月,小川从珠海回家后,双方亲属及媒婆等人在街道茶馆见面。首次在现实中面对面后,小川和亚丽二人同意了这门“婚事”。亚丽的养父对在场的双方亲友宣读了亚丽的生辰八字,生辰八字上有“1997年农历5月18日生”等内容。其后,小川的父亲把彩礼钱2万元交给亚丽的养父。

  去年6月17日,小川家按农村风俗习惯大摆“婚宴”。在“婚宴”上,齐家来了3桌客人,杨家请了30桌客人,但没有一个人对这件婚事提出异议,而此时“新娘”亚丽还差5天才满13岁。“结婚”后,小川、亚丽外出打工并以“夫妻”名义同居。

  生父报警 警方拘人

  去年12月,亚丽的生父才得知齐家将亚丽嫁给他人了,怒不可遏,遂向射洪公安机关报警。今年2月,小川经公安机关传唤接受调查时,承认确实“娶”了亚丽,警方以涉嫌强奸幼女为由刑拘了小川。

  射洪县检察院指控:杨小川无视《婚姻法》、《刑法》有关规定,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之举行婚礼,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建议法院对小川判处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

  法院判决 罪名成立

  射洪县法院审理认为,小川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检察院建议法院对小川的量刑意见偏重。小川虽有奸淫幼女的行为,但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且属幼女自愿与其发生性行为,对幼女的身心健康尚未造成重大恶果,可以给予与其罪行相适应的处罚。”庭审法官称,鉴于小川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小川当庭认罪,又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且被害人对引发犯罪自身有较大过错。于是,射洪县法院作出判决:小川犯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