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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身背15罪被判20年罚1亿

时间:2011-10-19 08:5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卷宗堆起来有屋顶高,庭审长达100小时

  身背15罪 宣城黑老大被判20年罚1亿

  朱晓华 曹霞 记者 张火旺 文/图

  发生在泾县的张羽涉黑大案,是宣城“打黑”第一案。连续10天、长达100个小时的公开审理,20名被告涉嫌15项罪名,犯罪事实举不胜举,卷宗叠起来有屋项高,这在县级法院的历史上从未有过。该案一度成为许多宣城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昨日,记者走进泾县法院,独家披露该案审理的前前后后。

  人物:张羽,1974年出生,高中文化,原任泾县红睿假日酒店和红睿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

  罪名: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逃税罪、合同诈骗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诈骗罪、骗取贷款罪、赌博罪。

  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532万元。

  张羽的发迹:保外就医期间当起了“黑老大”

  早在2001年6月,张羽作为泾县何某某流氓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之一,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泾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年10月被保外就医。

  出来后,张羽通过挂靠泾县一家公司,零散承建工程,聚敛了一定的钱财。在建筑施工中,他发现房地产开发行业有巨大的利润空间,有利可图,便从2004年开始,冒用芜湖广厦公司泾县分公司的名义,非法从事房地产开发,并于2005年成立了红睿大酒店,以此提升了知名度。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张羽通过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彰显其势力,确立其强势地位。2006年11月,张羽注册成立了红睿开发公司,并以此为掩护,大肆实施骗取贷款、逃税、伪造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印章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企业化管理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以该经济实体为依托,通过隐瞒销售收入、联合自建房名义等方式大肆偷逃税款合计901.13万元;通过虚构售房行为、伪造贷款申报材料的手段,为组织及其组织成员分别在泾县中行骗取贷款337.9万元、在泾县建行骗取贷款908.1万元;同时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合同诈骗、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赌博、非法倒卖土地,使该组织具备了雄厚的经济实力。

  张羽自然成了该组织的首要分子,在组织内被称为“张总”,处于绝对领导地位,所有组织成员均无条件服从其指令。被告人俞鑫明直接听命于张羽管理组织日常事务,一般事务均由张羽直接指示俞鑫明,再由俞鑫明指示、传达给陈启发、汤荃等人具体实施,形成紧密的组织结构。

  张羽的霸道:不准员工辞职,黑势力侵入校园

  2007年夏天,红睿大酒店员工阎红向被告人俞鑫明提出辞职。被告人张羽得知后,指使被告人姚俊等人到阎红家中,将阎红喊至红睿大酒店办公室,对阎红进行辱骂、殴打。后得知阎红已到别处务工,张羽又威胁阎红务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迫使阎红无处就业,只能返回红睿大酒店继续工作。

  张羽通过强迫交易,非法取得泾县原财政局地块的开发权后,为了尽早开发牟利,加快拆迁进程,于2008年7月至9月,不顾迎宾路临街多家店主的利益,先后多次指派俞鑫明、陈启发等人到新宇大酒店、心连心花店、玉中翠玉器店、流行美美发饰品店以威胁、恐吓、揪拽、造势等非法手段,强行拆除新宇大酒店广告牌,非法撬开玉中翠店门封存物品,并在以上临街店面门前强行砌围墙,致使上述业主迫于无奈相继停业、搬迁。

  泾县泾川镇部分城区、百园社区三里岗、小王村区域内的群众,听到张羽的名字,都感到害怕。2007年8月,被告人张羽为开发红睿小区3号楼,在未取得该楼开发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指使张先来带人前往泾川镇百园社区三里岗组居民黄宝山承包的土地上强行施工,威胁并殴打黄宝山及村民组长程国明,将黄宝山用于开发农民自建房的3亩土地占为己有。迫于被告人张羽的强势,黄宝山被迫接受张羽提出的6.3万元的低价赔偿。

  2009年4月份的一天,张羽看见儿子张重睿放学回家,手上有伤痕,经询问,得知系在学校因琐事与同学发生矛盾所致,遂指使被告人俞鑫明、姚俊、包伟、万玉亭到泾县二中找该学生。随后,张羽又带领被告人黄金虎、柳旱生、李明赶到二中,众人闯入校园,万玉亭等人将该学生找到,并带到张羽面前。张羽等人不顾众多学生及家长围观,对该学生进行喝骂,并刷其耳光。学校保安见状上前阻止,也遭张羽呵斥。

  张羽的性格:坐大成势,不爱美色爱豪赌

  张羽等人还聚众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随意殴打和辱骂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擅自更改规划许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泾县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至2009年11月,该组织非法经营数额2400余万元,偷逃税款900余万元,骗取贷款1100余万元。

  案发时,该组织持有现金、汽车、房产、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资产合计7747.64万元,为组织坐大成势、称霸一方提供了雄厚的经济基础。为维系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该组织将非法聚敛的经济利益部分用于为组织成员提供工资、奖励、福利、生活等费用。

  身为黑老大的张羽,不爱美色爱豪赌。2009年农历正月期间,被告人张羽三次邀集黄金虎、李明、章云保等十余人,分别在红睿大酒店、KTV包厢、健身房以“推牌九”等方式赌博,100元、500元起注不等,上不封顶,每场赌资有几十万元、上百万元不等。

  张羽的归案:一起举报,黑社会浮出水面

  张羽案的侦破,要从2009年10月份说起。当时,泾县被害人程某,以张羽串通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私自篡改“贵族神话”房产证件,涉嫌诈骗,向泾县公安局报案。该局在调查中,发现张羽伙同他人涉嫌大量违法犯罪,并及时向泾县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汇报。2010年2月8日,省公安厅将此案挂牌督办。2010年6月9日省检察院将此案挂牌督办。

  专案组查明,张羽团伙涉嫌聚众斗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逃避缴纳税款、合同诈骗、诈骗、骗取贷款、伪造企事业、国家机关印章、赌博、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事实。随着嫌疑人的一一落网,专案组逐步证实以张羽为首的犯罪团伙,是一个具有明显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2010年底,泾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羽等20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等等15项罪名,向泾县法院提出公诉。

  张羽的结局:获刑20年并处罚金1个多亿   

  “面对那堆起来都顶到屋顶的卷宗,共134本,数百万字,头皮都有点发麻。”该案的主审法官、泾县法院原刑庭庭长王斌介绍说,2010年下半年,案件进入起诉阶段之后,泾县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带领他们4个人进行封闭阅卷,方方面面的准备工作前后就达一个月。   

  “到了庭审阶段,有时一天要连续坐12个小时,大脑还要高度集中,最长的一次连续三天十二个小时。那些厚厚的审理报告和判决书,我们都是反复修改了多遍。”说起审理此案的艰辛,书记员朱木平深有体会,一连10天都坐在那里飞快地敲击键盘,每天都是10多个小时,而且事后与被告人核校的地方最多时就有40多次,法院还同时启用了2名书记员同时记录庭审内容以便及时校对。

  审理后,泾县人民法院对张羽等20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逃税罪,合同诈骗罪等15项罪名,对被告人张羽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532万元;其余20多名从犯也分别领刑8个月至16年不等,并判决了一定数额的罚金。

  一审宣判后,当事人提起上诉。近日,宣城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羽案反思: 软暴力,黑恶犯罪新动向

  “现在的黑恶势力不同于以前,黑恶势力犯罪呈现向建筑、运输、娱乐等领域蔓延的趋势,他们的目的是不择手段的暴敛钱财,再整个犯罪过程中,往往没有严重的暴力事件,他们一般只要达到恐吓的目的就收手。”泾县法院陈钢新院长向记者介绍说。

  张羽一案充分体现这一黑恶犯罪新动向“软暴力”。与以往相比,现阶段的黑恶势力更注重“形象”,向公司化、企业化等方式转变,组织头目幕后化,用经营活动掩盖非法手段,用公司利润掩盖非法获利。往日明目张胆的打打杀杀被一些新型犯罪手段代替,比如“不再是刀砍棒打,而是当着受害人的面砍西瓜,进行围堵、骚扰”,以此进行恐吓、威胁。

  陈院长表示,在打黑除恶工作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需清醒认识到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当前黑恶势力依旧处于活跃期、多发期,相关犯罪也在不断变换花样,给打黑除恶案件的侦查、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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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17)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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